有的人明明已经
为酒驾埋过“单”
却不吸取教训
再三触碰酒驾“高压线”
11月30日7时43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永安北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车辆使用性质:货运)驾驶员黄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黄某称前一日晚上和朋友喝酒至凌晨前才结束,早上5点多就接到货单,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出车。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黄某已经是第5次因酒(醉)驾被查,且驾驶证于2019年7月因醉驾被交警部门吊销。民警依法对黄某实施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汽车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65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黄某酒驾“履历”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生命不是儿戏
酒后勿当司机
酒后开车十分危险
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当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要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会延长。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