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3日讯(记者 黄星榕 通讯员 冯煜)11月2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过官网公告《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体备案和代理机构登记入库工作正式启动。
主体备案和代理机构登记入库是创新主体申请专利预审的前序步骤。根据《办法》,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生产、研发或经营范围属于新材料和生物工程设备制造领域,并且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申请主体备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并且一年内未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代理机构可办理登记入库。
公告当日,已有厦门大学、厦门钨业、大博医疗、捷昕精密等创新主体完成拟备案审核,首创君合、原创等代理机构完成登记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