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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施工”损坏电缆 电力设施需要共同保护
2024-11-14 17:40 新福建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1月14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刘志鹏 朱清霞)近日,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五十七条、《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莆田市内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协调该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80余万元。

(网络照片)     

       “当天我们接到了报警信息,赶到沟头圆圈附近调查情况。”莆田市电力执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核实,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于电力保护区内使用平衡机进行排涝管顶管施工作业,造成两条电缆损坏,导致莆田城区部分区域居民生产生活供电中断。

       该起事故不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影响到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莆田市电力执法办在此提醒,接下来将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加强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规作业行为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各类电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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