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0月9日讯(记者 林泽贵)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与厦门市医疗保障局9 日联合发布通知,当日起正式开展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
参保登记时间分为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和日常参保登记时间。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31 日,日常参保登记时间为每月 1 日至月底。城乡居民可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 厦门 - 税务社保业务)或“i 厦门”APP(厦门税务 - 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此外,不同类型的在校学生分别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各学校及高校通过特定方式向税务部门推送信息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时间方面,正常缴费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2 月 31 日,日常缴费时间为参保当月 1 日至月底。缴费方式包括个人自缴和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个人自缴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通知还明确了其他事项,如补办参保登记可通过居(村)委会、学校或自行登录相关 APP 办理;补缴费款可通过 APP 或税务办税服务厅进行;参保信息变更与停保需在规定时间前办理;非本市户籍年满 18 周岁非在校学生将自动停止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等。同时,对于拟申请退费的,必须在 2025 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之前提交申请。
》》居民医保参保征缴 重点关注!
1.缴费标准
2025年度,厦门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800元/人/年,个人缴费450元/人/年。符合资助参保政策的人员由政府部门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给予资助。
2.待遇享受
厦门市门诊住院全病种保障,无需另外缴费即可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居民医保综合保障水平达60万元。参保人在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基本药物报销零门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门诊和住院报销零门槛。医疗救助对象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3.温馨提示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10月9日至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的人员将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未在2024年12月底前及时参保缴费,2025年将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相关链接:
(一)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非脱产学习形式)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