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岩市遭遇多轮强降雨,相关县(市、区)发生严重洪涝和地质灾害。面对灾情,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6•16”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动员大会精神,连日来,持续动员全局上下同心协力,全面摸清灾损情况,科学制定重建规划,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打赢防汛救灾“主动仗”。
全心服务用“加法”
灾情发生后,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抽调骨干力量和规划专家,组成灾后规划工作小组,提供规划指导服务,科学做好灾后重建规划选址。
结合灾区实际和灾民安置意向,研究受灾区域重建工作,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实行就近分散安置或集中统一安置,优选技术队伍对灾后重建选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对灾后重建选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同时,龙岩还组建灾后重建规划服务志愿团队,引导本地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深入灾区一线,启动灾后重建现场调研、选址论证等规划服务,并提前对接规划许可办理。指定登记办证工作专人,主动靠前服务,简化申请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灾后重建房屋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协调发改及财政部门对重建户免收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
审批流程用“减法”
据介绍,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灾后重建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允许灾后重建项目边建设边报批。
灾后重建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精简整合审批环节,优化流程,在报批时单独组卷,参照重要民生工程用地统一纳入批次上报,不受供地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考核,快速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用地,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用地报批速率。
此外,龙岩还充分发挥《闽西特色建筑(方案)通用图集》的作用,对受灾群众选取满意的建筑方案,免于方案审查。第一时间组织技术人员对群众自主设计的建筑方案进行审查并指导优化,简化程序,加快建设速度。
全面保障用“乘法”
值得一提的是,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激发全链条全要素保障“乘数效应”,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保障灾后城镇或农村居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建项目的用地需求。
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前提下,允许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
而灾后重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专项保障。接下来,市级将单列1000亩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用地需求。
纾困解难用“除法”
同时,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成立灾后重建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挂钩帮扶机制,明确一名局领导为挂钩领导,带队驻点上杭县太拔镇,定点帮扶除险、灾后重建工作。
局领导下沉挂钩帮扶太拔镇,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协调派出82名地质专业技术专家深入龙岩市各县(市、区)支援现场应急调查处置,提出纾困解难建议,部署地质灾害隐患除险措施。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资金补助,在自愿异地搬迁并旧宅拆除后,帮受灾农户申请自然资源渠道补助资金,解决实际经济困难。
此外,还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地灾治理项目前期勘查(调查)、设计等工作,加大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地灾防治补助资金,并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爱心募捐,共募集善款近6万元,支援太拔镇受灾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
下一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围绕自然资源主责主业,强化政策支撑、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登记发证等全链条全要素保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为重建美丽家园贡献自然资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