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五号
尤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郑洪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郑洪钦的代表资格有效。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林大茂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林大茂的代表资格终止;由永安市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建棋、明溪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军强调离本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建棋、王军强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陈建棋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3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颖、林蔚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胡帅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郑仁武为三明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林蔚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罗天明为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免去王军强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吴成城的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远隆的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洪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郑季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罗玮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郭颖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莉花(女)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邱丽萍(女)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颖(女)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胡春雄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6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武兴强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林辉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晨(女)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