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9时35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大田收费站入口定点执勤,发现一名驾驶人一手抱孩子一手握方向盘,驾驶小型轿车准备上高速,看到交警立即解释:“小孩子她不肯啊”!
经了解,该驾驶人是小孩的妈妈,因临时有事着急出门,不放心小孩一人在家,想着距离目的地不远,便带着孩子驾车出行。路上,孩子坐在后排哭闹不止,驾驶人便不顾危险将其抱在怀中,边安抚边驾驶车辆。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讲解抱孩子驾驶车辆的危险性。经教育,驾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怀抱孩子驾车的隐患
事故发生时,即便孩子没有被甩出车外,碰撞时家长突然向前,也可能对孩子脆弱的头颈造成巨大的伤害。一旦安全气囊弹出,孩子也可能遭受更大的伤害。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法定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套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