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实验小学(含凤竹校区)
2024年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初〔2024〕3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初〔2024〕4号)《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4〕2号)等文件精神和青阳街道、梅岭街道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晋江市实验小学主校区和凤竹校区2024年小学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01
招生原则
1.划片招生、就近免试
晋江市实验小学主校区:
组织以下三类所划定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①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两一致”对象;②青阳梅岭区域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派位招收父母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应落户阳光、青华、锦青社区而尚未入户)的适龄儿童。
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
组织以下三类所划定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①竹树下社区、竹园社区、蔡厝社区的户籍、房产“两一致”对象;百宏御璟天下小区购房入户,并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赤西社区原住居民户籍和房产“两一致”对象。②青阳梅岭区域北服务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完成第①②类招生后,如有剩余学位,派位招收世纪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南、泉安路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服务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
2.有效证件、分类招生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分类招生”:根据主校区和凤竹校区实际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的顺序招生。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区域调剂: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主校区和凤竹校区的服务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派位未中签的,由青阳街道和梅岭街道统筹协调,调剂到区域内的其他学校就读。
02
招生对象与计划数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主校区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17个班,共765人。
凤竹校区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7个班,共315人。
03
招生时间和程序
晋江市实验小学主校区:
(一)招生时间和程序
6月17日前,主校区通过晋江市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并报送教育局和青阳街道备案;凤竹校区校区通过晋江市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微信公众号同步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并把招生方案报晋江市教育局和梅岭街道备案。
6月18日-6月25日:主校区通过晋江市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预报名登记;凤竹校区通过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预报名登记。报名对象对照两校区招生方案中规定的不同类别的报名条件,选择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对象类别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后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晋江市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和《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预报名号和预约时间。家长对网络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新生入学申请表由两校区统一打印,家长需保存好报名号和预约现场报名时间的短信,现场审核材料时凭预报名号截图或预报名短信领取新生入学申请表(不接受私自打印)。
7月5日-7月6日,接受符合招生条件主校区和凤竹校区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登记,查验相关材料。请各位家长按照网络预报名预约的时间段到校,出示预报名号和预约时间。为避免扎堆聚集,错峰分组登记时间如下:
(1)7月5日:服务区“两一致”对象、政策照顾对象、非“两一致”对象;
(2)7月6日:服务区“两一致”对象、政策照顾对象、非“两一致”对象。(温馨提醒:因班生规模控制,我校2024年秋季二至六年级已属于大班额,所以原则上不再接收插班生。)
7月7日—14日:两校区各自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7月15日-16日前,两校区将资格审核结果报送晋江市教育局审核。
7月20日前,在晋江市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和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微信公众号公布两校区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公示非“两一致”对象的电脑派位(抽签)方案。
9月1日前,将两校区招生结果送教育局审核。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1.未按时报名: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两校区不再接收报名,可自行联系到周边公、民办学校就读。
2.未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两校区的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家长应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登记报备。
04
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户口簿》、《房产证》等入学时应提供的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
05
招生办法
(一)“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1.两校区的服务社区“两一致”对象
(1)主校区阳光、青华、锦青社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我校申请入学。其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落户本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
凤竹校区的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百宏御璟小区“两一致”对象,赤西社区原住居民户籍、房产“两一致”对象。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证件申请入学。其中,赤西社区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服务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两校区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在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2)服务社区原“两一致”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原属主校区阳光、青华、锦青社区的和凤竹校区属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的,过渡安置期内允许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向两校区申请入学;征迁对象正式安置后,如安置房产不属我校服务社区的,可凭《征迁协议》和体现入学对象迁移记录的《房产证》、《户口簿》,向两校区申请保留原入学资格。
2.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1)青阳、梅岭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属北片区(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南北服务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路西北的为北片区),或房产所在地、又或户口所在地属北片区和凤竹校区的竹园、竹树下、蔡厝社区或百宏御景天下小区的,其子女可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2)其他镇街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如个人房产或户口所在地属主校区的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和凤竹校区的竹园、竹树下、蔡厝社区或百宏御璟天下,可视同“两一致”对象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3)孙辈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同住的,在学校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①②规定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3.青阳梅岭北片区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
北片区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二)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青阳梅岭北片区,或房产所在地为主校区的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和凤竹校区的竹园、竹树下、蔡厝社区或百宏御璟天下,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或房产证、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向两校区申请入学。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5.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4〕6号)精神,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到两校区就读;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晋委人才〔2023〕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结果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6.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
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根据实际工作地、居住地,到我校区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024年3月1日前开始连续缴交)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7.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对象子女
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凭相关证件、户口簿、房产证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三)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两校区招生计划和国家规定班额内,如仍有学位余额,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两校区非“两一致”对象。
8.所划区域内“有房无户”的业主子女
主校区: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服务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
凤竹校区:在世纪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南、泉安路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片区范围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
此类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2024年1月份以来水电费缴纳清单申请入学【同一住宅六年内只能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9.服务社区内“有户无房”的原住居民子女
主校区:实际居住在阳光、青华、锦青社区,父(或母)与子女同时拥有社区户籍而社区内没有住宅的居民子女。
凤竹校区:实际居住在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父(或母)与子女同时拥有社区户籍而社区内没有住宅的居民子女。
此类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向两校区申请入学【因购房入户学校服务社区后,房产转卖而户口还未迁出的不予招收】。
10.服务区域内居民的“港澳台”子女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入学,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主校区的服务社区或房产所在地为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服务区域内原住居民,凤竹校区同属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百宏御璟天下小区或系赤西社区“两一致”原住居民,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其父(母)在两校区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属于“有户无房”的原住居民,可凭房产或户籍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11.华侨子女(中国籍)、外籍学生入学
华侨子女入学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及省教育厅、省侨联《关于疫情期间华侨子女回闽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合作〔2020〕15号)精神,如其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为主校区的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和凤竹校区的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可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申请入学。外籍学生申请在两校区就读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服务区内“两一致”残疾儿童入学
1.特教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分别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基地校、特教辅读班就读。
2.随班就读。户籍和房产均在两校区的服务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和适应标准班生规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原则上先引导到青阳街道、梅岭街道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就读,也可申请到两校区随班就读,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学校将建立并及时更新《残疾儿童花名册》、《随班就读花名册》。
3.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长要在报名时间内到两校区登记,由学校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入户鉴定后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建立学籍。
4.户籍在两校区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两校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报户口所在地社区。
06
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我校成立招生领导组,制定《晋江市实验小学(含凤竹校区)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按规定程序开展招生工作,做到招生“五公开”,即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
(二)控制一年级班生规模。严格按计划招生,一年级班生规模控制在45人为宜,学位紧张时班生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免试招收服务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招生期间,在校门口张贴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公布咨询电话:主校区85672055、凤竹校区88111520、85652520。7月5日—7月6日设置咨询窗口,耐心解答招生政策,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微信平台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有理有据耐心解释。“两一致”转学对象入学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转接工作。
(五)加大招生监督力度。本校成立招生监督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自查自纠。主动公开《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招生要求家长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校将统一组织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07
其他
(一)本《方案》由晋江市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文之日次月执行,有效期一年。
(三)未尽事宜以《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晋江市实验小学
2024年6月15日
附件
主校区:
附件1:晋江市实验小学2024年新生现场信息登记需携带材料
附件2:晋江市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3:晋江市实验小学非“两一致”对象就近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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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竹校区:
附件1: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2024年新生信息登记需携带材料
附件2: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3: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非“两一致”对象就近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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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审核:傅健 刘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