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比赛的通知
闽文联〔2024〕40号
各设区市文联、文旅局、剧协,平潭综合实验区文联、旅游文体局、剧协,省属文艺院团,艺术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新时代福建戏剧人才培养,提高舞台创作演出水平,促进戏剧守正创新,推动全省戏剧艺术持续繁荣发展,经研究,定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在省内举办第十七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全省各专业戏剧表演团体(含民营剧团)演员、演奏员;艺术院校相关专业专职教师和学生(以下简称“参赛者”)。
(二)参赛者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比较扎实的基本功和舞台表演水平,年龄不限。
三、比赛项目和参赛要求
(一)演员比赛
1.以戏剧选段(唱段)或折子戏参赛。其中,戏曲类(含木偶戏)以所属戏剧形态传统唱腔为主;话剧类,古今中外作品不限,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参赛选段应具有长时段的语言表演(说或唱)部分。比赛将综合考核参赛者的舞台表演水平。
2.每个选段(唱段)或折子戏演出时间为5至12分钟,若两人以上同在一个选段(唱段)或折子戏扮演不同角色且同时参赛,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参赛者须带妆表演,禁止使用MIDI伴奏。
(二)演奏员比赛
1.分托腔演奏和技能技巧展示两部分。
2.托腔演奏时,参赛曲目应体现本剧种音乐特色和该乐器韵味特点,原则上须以本剧种曲牌选段托腔演奏,时长为4至8分钟。
3.技能技巧展示部分,所选用曲目(或选段)难度系数应相当于管弦乐、弹拨乐、打击乐社会考级曲目七级以上程度,可使用考级曲目参赛,鼓励参赛者使用本剧种音乐素材的原创作品,技艺表现难度系数须达到上述级别要求,时长为3至5分钟。
(三)扣分及取消资格情况
1.不符合比赛时长要求和舞台表演规范等情况将酌情扣分。
2.参赛者不得选用参加过往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比赛、福建省中小学生(少儿)戏剧展演等省级艺术赛事并获奖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及成绩。
四、奖项设置
(一)比赛按专业组、院校组和民营组划分组别,设置表演奖和演奏奖,均为一、二、三等奖。
(二)授予辅导艺术院校学生参赛取得优异成绩者的教师“优秀辅导教师奖”和“辅导教师奖”。授予在组织协调、戏剧传承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三)获奖演员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按照《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的规定,获奖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五、报名及评奖
(一)比赛报名
省属艺术院团、艺术院校参赛者向所在单位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取得参赛资格。其他参赛者向所在单位报名,经所在单位及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剧协审核同意后,取得参赛资格。
(二)初赛和决赛
1.本届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初赛由各设区市文旅局、文联、剧协和省属院团分别组织。经遴选后,请各设区市剧协和省属院团将参加决赛选手报名表,以及初赛现场照片(5张)、简讯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剧协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决赛拟于2025年第一季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比赛评选结果,经公示并报主办单位审批后公布。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届比赛,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参赛者训练、辅导和参评等工作,通过比赛发现和培养一批表演艺术人才,为福建戏剧艺术持续繁荣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为真实准确记录比赛实况,展现福建戏剧演员风采,在更大范围传播戏剧艺术,主承办单位将对比赛全程录制。凡入围决赛者,均视同授权主承办单位享有参赛作品(含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的举办展示展览展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播映权,音像制品制作、出版权等。
(三)本届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产生的食宿行等费用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四)未尽事宜,请与省剧协联系。
联系人:郭芸、杜牧君
电话/传真:0591-83704252、83710001
电子邮箱:fjsxjjxh@sina.com
微信公众号:八闽戏剧(baminxiju)
地址邮编: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四楼,350002.
附件:第十七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比赛报名表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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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十七届福建省戏剧水仙花奖比赛报名表
编审 渔 舸
编辑 小 君
校对 郭 芸
排版 丽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