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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霞浦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2024-06-14 16:30 霞浦新闻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办基〔2018〕66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综〔2019〕58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霞浦县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高中招生计划


2024年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6986人,中考报名7071人,计划招收普高新生4605人,中职学校招生2200人(高中毛入学率97%)。
注意:按照省市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普通高中二级达标校及以上公立学校均不能招收初中往届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三)霞浦第一中学定向生招生办法

霞浦第一中学定向生招生按照《霞浦第一中学2024年定向生招生办法》执行。

(四)科技、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工作

科技艺体类自主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育类要进行专业测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4日-17日,各校汇总学生报名材料于6月18日上报县招生办。科技、音乐、美术、舞蹈等特长生则按照国家认定的专业等级及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县教育局将按照《霞浦县2024年普通高中科技、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办法》统一组织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及科技、艺术特长生素质认定工作,并按特长生的中考志愿填报批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公示。


二、中考志愿及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具体办法


(一)中考志愿填报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法按省市相关文件及批复意见执行。
为促进普高和职教的协调发展,在中考之后确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学校(含霞浦职业中专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不得录取普高最低控制线下学生(不包括符合《宁德市体育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升学保障对象的学生)。

1.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次进行。自主招生(含科技艺体类)和宁德市民族中学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作为提前批录取。原则上,省一级达标高中为第一批次录取,依次按统招生、定向生顺序进行;省二级达标高中为第二批次录取;省三级达标高中、非达标高中和综合高中试点班为第三批次录取。
2.分批次录取学校投档等级要求
(1)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实验操作考试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等7个学科等级至少有5科达到C级(含C级)以上,允许2科为D级。
(2)第二批次学校招生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实验操作考试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等7个学科等级均需达到D级以上(含D级)。
(3)第三批次学校招生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实验操作考试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其他学科等级不做要求。
3.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分成两种方式:一是提前批录取以梯度志愿投档,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二是批次录取以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后投档。
(1)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含科技艺体)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考生的发展需要。
(2)自主招生录取的批次:自主招生实行提前批录取。
(3)自主招生办法:我县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学校素质测试时间应为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考生和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自主招生的学校原则上为省一级、二级达标高中。
(4)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科技艺体类自主招生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我县2024年普高最低控制线,对于符合《宁德市体育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体〔2022〕80号)规定的升学保障对象的考生,经县招委会研究可适当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情况报宁德市教育局备案。其他类自主招生控制线,应不低于中考录取总分(不含政策照顾分)的70%。
4.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志愿填报要求和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要求
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设若干个志愿,均为平行志愿,但报考霞浦第一中学仅在第一志愿填报(定向生志愿要求见附件1),其他志愿栏不予填报,填报其他学校不受限制。
(2)录取办法
在符合投档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下列顺序录取:按我县2024年霞浦第一中学招生计划数(扣除自主招生数后)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定向生。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投档位次: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一批次霞浦第一中学继续招收定向生,招生办法按《霞浦第一中学2024年定向生招生办法》执行(附件1)。
5.第二、三批次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参照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办法。
6.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及要求,以宁德市局对各民办校2024年招生批复为准。

7.录取信息公布

县招生办要根据2024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按时将各时段录取结果上传至“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以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和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工作。

8后期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对招生尚未满额的公办学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进行补报志愿及录取,步骤如下:①通过市、县两级教育局网站公布尚未满额的学校及相关条件;②由未满额的学校在县招生办指定地点设立征询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录取条件和招生计划剩余数,按规定的时间在“信息平台”进行补报志愿;③县招生办根据补报的志愿信息,实行同批次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并按照普高同批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进行补充录取;④同批次补充录取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2对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征询后放弃录取,有剩余招生计划数和前批次招生尚未满额的计划数,以及获县招生办同意可调剂使用的民办学校招生剩余计划数,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实行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对普通高中“空档生”进行补充录取,步骤如下:①通过市、县两级教育局网站公布尚未满额的学校及相关条件;②由招生未满额的民办学校在本校设立征询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录取条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学校申请补录,实行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民办学校将拟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交县招生办核准;③县招生办根据拟录取信息,审核录取条件,进行补充录取(同批次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9.录取结果的报送

我县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普通高中录取,并按2024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时间要求,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导入录取信息并公布录取结果。

10.其他事项

(1)在我县各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校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
(2)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办达标高中不招往届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县域户籍或本地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但必须是无高中阶段学籍,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县招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宁德市教育局备案。
(3)对于已被普高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7月18—19日17:00前),可以向毕业学校提出撤销录取资格的申请,经县招生办同意,并报宁德市教育局备案;撤销普高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参加职业院校录取。对于撤销普高录取资格后余下的名额,是否补录由县招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宁德市教育局备案。
11.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办法、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等其他有关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综〔2019〕58号)精神执行。


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师范类高职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师范类高职院校包括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院校。

1.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总分加照顾分达到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取当年各县市区平均值,下同)下60分以上。(注:(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分,要求达到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上;(2)被提前批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与后续的录取,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录取办法

实行提前批录取。根据各师范类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信息公布

师范类高职院校录取结果按时在“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公布,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和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工作。

(二)非师范类高职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档分达到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下60分以上(其中艺术、体育等特殊职业领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

在普高录取后,非师范类高职院校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顺序优先录取:

①享受政策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②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第一轮按1:1投档录取后,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将在有填报志愿考生中进行一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递补录取。

3.补录流程

非师范类高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宁德教育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息平台补报志愿。补录取对象为首批未投档的考生和未填报高职院校志愿的考生。

已投档五年制高职院校的考生视为已录取,若放弃录取,不得重新补报其他高职院校,只能录取中职学校。

集中补录结束后,部分非师范类高职院校仍未录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宁德教育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部分非师范类高职院校按照我市的录取办法进行自主补录,补录名单及时报送宁德市教育局审批。

4.录取信息公布

各高职院校录取结果按时在“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公布,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和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工作。

(三)中职学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按照各中职学校专业计划数、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按1:1投档。

2.中职学校根据投档名单通知学生5天内到校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录取名单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视其为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可进行自主补录。






四、招生照顾政策


2024年中考中招照顾政策按照宁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招委〔2021〕1号)执行。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霞浦县教育局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中考中招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组织管理。

(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中考中招改革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加强监督和监控,完善健全诚信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高中招生计划及定向生的名额、推荐标准、录取程序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方法、程序等予以提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于未经省厅市局同意的跨地市招考,统一不给予办理电子学籍的传递。

(五)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招委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不得无理干涉、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经县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招生学校不得误导社会、误导学生及家长。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初中学校及所有教职员工不得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学生名单或联系电话,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搞“有偿招生”。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达标高中违规招生将取消达标晋级申报资格,并对其下一年招生计划进行调整限制。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招生办 0593-8893770

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3-8831553







六、咨询电话


县招生办8899637      
霞浦第一中学教务处  8832556
霞浦县第六中学教务处  8058178  
霞浦县第七中学教务处  8860881
福建宏翔高级中学 8896066  8896966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霞浦第一中学2024年定向生
招生办法

一、定向生招生计划
霞浦第一中学2024年高中招生总计划数1100人,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660人,占招生计划数的60%。
二、定向生指标分配方案
1.定向生指标分配原则
招生指标的分配面向我县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以各校2024年中考报考学生数和2022—2023学年初中五项评比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的依据。
2.定向生指标分配方法
(1)按中考报考学生数分配:计634人,占总额96.06%。
(2)2022-2023学年初中五项评比优胜学校奖励性分配:计26人,占总额3.94%。
3.各校2024年定向生指标数

三、定向生录取条件和录取办法
1.定向生录取条件

(1)具有三年本初中学校学籍,且初中三年均在本初中学校完成学业(“三年”指:2021年9月1日至今,病休复读学生除外),方具备定向生资格。

(2)第一志愿需填报霞浦第一中学统招生志愿,同时填报霞浦第一中学定向生志愿。

(3)“录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霞浦第一中学统招线60分(含)。

(4)中考等级学科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的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达到招生学校录取的要求。

2.定向生录取办法

(1)按各校定向生指标数,依本校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在考生“录取总分”相同但该校定向生指标数不足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2)本届初三毕业生30人以上的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录取霞浦第一中学定向生,但中考录取总分必须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3)定向生录取过程中的指标调整办法

若有学校因达到定向生录取条件的生源人数少于该校定向生指标数,其多出的指标用于录取农村初中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的其他考生(按“录取总分”择优录取)。经上述调整后,尚不能完成全县定向生招生计划的,再从全县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中按“录取总分”择优录取。如果全县所有符合定向录取条件的考生都录取了,定向招生计划还不能完成,可对农村初中定向生进行降分录取,但不低于霞浦第一中学统招线65分(含)。

3.定向生录取批次

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安排在霞浦第一中学统招生录取之后、其他达标学校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后续的招生录取。

四、组织领导

1.招收定向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精心组织。要做好宣传,使广大师生、家长了解这项举措。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投诉电话。

2.各校应将本方案的精神和具体操作办法向社会、家长、考生公布,尤其应做好指标分配、录取条件、录取办法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

3.各校当年的定向生指标数和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应向社会、家长、考生公布,在校内公示;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霞浦县2024年普通高中科技、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办法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4〕17号),为了促进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规范我县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24年参加宁德市初中毕业升学统一考试,并在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霞浦第一中学科技、体育类自主招生计划30人

(1)科技3人

(1)田径3人

(2)男子篮球3人

(3)网球3人(男2人、女1人)

(4)足球18人(男9人、女9人):其中9人用于招收本校本届初中“满天星计划”毕业生,若符合招收条件不足9人,剩余指标转为本校体育类(足球)自主招生。

(二)霞浦县第六中学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计划28人

(1)艺术类6人(美术、音乐、舞蹈各2人)

(2)体育类22人

 ①男子篮球7人

 ②田径4人

 ③男子足球11人:其中3人用于招收本校本届“满天星计划”的毕业生3人,若符合招收条件的不足3人,剩余指标转为该校体育类(足球)自主招生。

(三)霞浦县第七中学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计划86人

(1)艺术类6人(美术、音乐、舞蹈各2人)

(2)体育类80人

 ①男子篮球20人

 ②男子田径20人

 ③足球40人:

 男子足球20人(守门员1人)。

 女子足球20人(守门员1人),其中3人用于招收本校本届“满天星计划”的毕业生,若符合招收条件不足3人,剩余指标转为该校体育类(足球)自主招生。

三、报名条件

1.科技类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殊资质和潜能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需要在福建省教育厅(或省科技局)或宁德市教育局(或市科技局)举办的特定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省三等奖(含)以上或市级二等奖(含)以上,符合科技特长生招生三类项目。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技术创新、初中VB程序设计)

(2)机器人设计制作(VEX、VEXIQ、Roborave、FLL)

(3)智能控制(现场编程、智能接力作品竞赛)

2.艺术类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1)美术

初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教育局、文体局、美术家学会、美术教研学会主办或协办的展览、比赛中,素描、国画、水粉、水彩创作或写生的作品获市三等奖(含)以上者或省级优秀奖(含)以上者。

(2)音乐、舞蹈

①初中阶段参加省音协(舞协)、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音乐(舞蹈)比赛,获市级三等奖(含)或省级优秀奖(含)以上者。

②初中阶段参加省音协(舞协)、省教育厅举办的各种考级,取得八级以上证书且成绩为良以上者。

3.体育类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1)体育考试等级成绩必须为B(含B)以上。

(2)篮球:身高1.72m以上,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田径训练基础。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篮球)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3)足球: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足球基本技术。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足球)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4)田径:具有田径特长学生均可报名。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田径)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5)网球:具有网球特长学生均可报名。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网球)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四、录取条件与录取办法

1.录取条件

(1)科技类自主招生需填报《霞浦第一中学2024年科技类自主招生报名表》,志愿填报提前批自主招生(其他类),在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填报志愿者不予录取。

(2)艺体类自主招生需填报《霞浦县2024年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报名表》。志愿填报提前批自主招生(艺体类),艺术类每个学生允许填报2个学校(霞浦县第六中学、霞浦县第七中学),体育类每个学生允许填报3个学校(霞浦第一中学、霞浦县第六中学、霞浦县第七中学),以梯度志愿投档,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填报志愿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

(4)科技、艺术特长生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考试等级成绩D级以上(含)。

(5)体育特长生体育考试等级成绩必须为B(含B)以上。

(6)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为“合格”。

2.录取办法

(1)科技类

志愿填报霞浦第一中学的科技特长生,中考录取总分在全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的,按照霞浦第一中学招生计划,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符合招收条件的人数不足,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数。

(2)艺术类

志愿填报霞浦县第六中学、霞浦县第七中学的艺术特长生,中考录取总分在全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的,按照各校招生计划,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符合各校招收条件的人数不足,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数。

(3)体育类

①志愿填报霞浦第一中学、霞浦县第六中学、霞浦县第七中学的体育特长生,中考录取总分在全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经审查符合各校招收条件,按照各校招生计划数,按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田径合格线为70分,篮球、足球、网球合格线为60分)。如符合各校招收条件的人数不足,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数。

②对于符合《宁德市体育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体〔2022〕80号)规定的升学保障对象的学生(由县文旅局确认符合条件的“重点运动员名单”并发函教育局),经县招委会研究可适当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③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含三级)称号的考生及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国家级比赛、省级比赛团体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前8名)、市级比赛团体前2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前3名)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2024年6月14日—17日考生向原就读学校教务处报名,原就读学校教务处汇总后,于6月18日上报县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须填写《霞浦县2024年普通高中科技、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上交与中考报名同底照片2张、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六、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具体时间由县招生办另行通知
2.地点:霞浦第一中学田径运动场
(专业测试准考证由县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制作)




霞浦第一中学2024年“钱学森班”自主招生办法

为了弘扬钱学森“爱国、奉献、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践行钱学森大成智慧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学生爱祖国、爱科学的高尚品德,创新育人方式,钱学森冠名管理委员会同意霞浦第一中学使用“钱学森”的冠名,并于2023年秋季创办“钱学森班”2个班。为发挥霞浦第一中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4〕17号)精神,霞浦第一中学将“钱学森班”列为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霞浦第一中学2024年“钱学森班”自主招生70人。
二、培养特色
霞浦第一中学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通过依托航天科工集团构建“钱学森班”特色课程体系,邀请航天科学家开设航天航空、火箭卫星等系列校本课程,融合厦门大学“生命科学”课程、同济大学“未来土木工程师起航培育”课程,创新育人方式,从课题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培育学生科学精神,关注最前沿科学技术,培养实现中国梦的家国情怀。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霞浦第一中学“钱学森班”自主招生,需同时具备下列1~5的条件。

1.2021年秋季入学的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宁德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重考)均为“C”级(含C级)以上和九年级体育考试等级成绩C级(含C级)以上。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合格。

4.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良”以上(含良)。

5.九年级第二学期第一次或第二次市质检成绩优异(在全县200名以内)。

四、推荐程序与录取办法

1.各初中学校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审核后报送霞浦第一中学邮箱xpyzjwc@126.com(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见附后)。

2.霞浦第一中学对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确认,在中考后由霞浦第一中学组织综合能力测试。

3.霞浦第一中学将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审核。

4.自主招生推荐报名工作应在中考填报志愿前结束。

5.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霞浦第一中学统招生录取线上20分,录取后编入霞浦第一中学“钱学森班”就读。

五、推荐时间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

1.自主招生资格生推荐时间:各校于6月18日前上报霞浦第一中学教务处,同时上交与中考报名同底照片2张。

2.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初定6月23日(具体时间如有变动,由霞浦第一中学另行通知)



福建宏翔高级中学2024年招生计划


一、招生人数
福建宏翔高级中学2024年计划招收高一新生共1060人(20班)。具体如下:自主招生精英班60人、统招(一)600人(含实验班140人)、统招(二)400人。
二、志愿填报批次、代码及录取

1.“精英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提前批次)

2024年福建宏翔高级中学自主招收“精英班”60人,由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自主报名,并在中考志愿栏提前批“其他自主招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建宏翔高级中学(代码为7246 ),且中考成绩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5%(不含政策照顾分),并且必须参加福建宏翔高级中学组织的面试或笔试,择优录取。

2.其他类型班级招生

(1)统招(一)(实验班):代码7246,招生列在第一批次志愿栏,录取人数140人。

统招(一):代码7246,招生列在第二批次志愿栏,录取460人。

(2)统招(二)自愿生:代码7248,招生列在第二批次志愿栏,录取400人。学校开设平行班8个班,每班50人。

(3)“精英班”和统招(一)不招往届生外,统招(二)可以招收往届生。

三、收费标准(单位:元)

福建宏翔高级中学2024年高中招生收费以相关文件为依据,学生家长可以向福建宏翔高级中学进行咨询统招(一)、统招(二)不同批次录取的收费情况。

注: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宏翔高级中学已经登记为营利性民办高中。

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学校实行减免学杂费和每月资助生活费等助学制度。

福建宏翔高级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0593- 8896066 8896966


霞浦县2024年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部署,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5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发展,经研究,决定推进我县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现就霞浦县2024年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办学形式,建立普职合作育人新机制,拓展学生成长路径,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县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统筹与局部试点相结合,立足我县教育发展资源和学校办学实际,发挥区域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明确建设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富有特色的普职融通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实践资源等,积极探索区域内高中特色发展实施途径。

2.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突出因材施教理念,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兴趣、能力与职业规划等自主选择适宜的发展方向,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3.高质量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先试先行,构建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发展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调整、完善机制方案,提升育人水平。        

三、试点任务

1.霞浦县2024年综合高中试点班由霞浦职业中专学校开展试点的实施方案,经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宁德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霞浦县2024年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录取由宁德市教育局依据我县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计划,确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进行,确保生源质量。

3.霞浦职业中专学校要完善课程设置,专门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相关职业教育技术类课程与普通高中课程整合,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发具有综合高中班特点的课程,推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

4.霞浦县2024年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下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籍事务管理, 日常教学、教育管理及后勤等由霞浦职业中专学校负责。毕业要求按分流后相应学籍的管理规定执行,参加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的报名资格按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三年后,按学生考核成绩和最后的学籍归属,发放相应毕业证书。

5.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相关要求,探索建立综合高中班的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可在各类评估评选等活动中将综合高中班试点相关情况进行单独考核,提高办学积极性。探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健全教师发展评价机制。

四、实施办法

1.招生与学籍管理

⑴招生计划。2024年秋季起招生,霞浦职业中专学校设立综合高中试点班4班,招收学生220名。

⑵报考资格与录取。具有我县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合格,中考投档分不低于我县综合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且志愿填报霞浦职业中专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霞浦职业中专学校按有关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录取。

⑶学籍注册。考生录取后学籍注册归属霞浦职业中专学校。

⑷收费标准。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收费标准按霞浦县发改局审批后执行。

2.教育与教学管理

⑴教学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可渗透计算机类、体育类、美术类、教育类等职业技能课程,做好普职分流培养基础课程衔接。

⑵考试组织。综合高中试点班由霞浦职业中专学校及我县普高学校共同组织考试、统一阅卷,成绩并入全县普高系列评比。

⑶日常管理。综合高中试点班按霞浦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充分发挥个性特长。

3.分流选科办法(普高转中职)

霞浦职业中专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第一学年结束时,有意愿进入霞浦职业中专学校中专班学习的,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霞浦县教育局认定,可转入霞浦职业中专学校中专班学习(学籍改为霞浦职业中专学校中专学籍)。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霞浦县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项目的实施。

组  长:杨马杰

副组长:郑美豪 陈瑞招 雷奶铭  

成  员:陈钦辉 林世飞 陈应飞 何品寿 薛克厚 俞彦辉  蔡石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何品寿(兼),副主任:蔡石玲(兼),统筹协调综合高中班试点推进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2.强化舆论宣传

学校积极宣传综合高中班试点有关政策和意义,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全方位准确解读,切实保障学生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为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师资保障

霞浦县教育局将从有利于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推进要求出发,加大师资保障力度,2024年秋季起,在师资补充时,优先考虑综合高中班试点项目实施的师资需求,对紧缺学科教师,由县教育局进行协调,确保教学正常有序,并通过暑期培训等提升教师业务能力。

4.完善基础设施

霞浦职业中专学校将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如理化生实验室建设等,满足综合高中班试点教学需求;增添学科网、高考资源网等教学配套资源。

5.提升任课教师福利待遇

教师教学辅导、培优补差、晚自习等劳务费参照课后服务标准执行。

本方案由霞浦县教育局中教职成股、招生办及相关股室监督执行,保障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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