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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开始申报!首批蕉城区人才公寓来了!
2024-06-06 12:17
大梦蕉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发展环境,解决我区人才住房难题,依据《关于印发<蕉城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区委人才〔2023〕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首批蕉城区人才公寓公开配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首批人才公寓申请对象为在宁德市蕉城区辖区内工作的蕉城区区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具体对象包括:(二)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城乡规划、市政建设管理、财政金融、文旅等紧缺急需专业引进人才; (三)新引进且未经确认的相当于宁德市一至六类“天湖人才”或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城乡规划、市政建设管理、财政金融、文旅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四)经确认的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和宁德市乡土人才;经确认的宁德市“特支计划”人才;(五)我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确认为宁德市柔性引才或符合宁德市柔性引才认定条件的人才;(六)经确认的蕉城区管优秀人才(含优秀青年人才);(七)在我区企业担任中高层职务或领办创办企业且年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的台湾优秀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或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认证 (由行政部门或专业技术职称部门颁发证书),在蕉城区内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台湾青年人才(45周岁以内);
申请人应属于蕉城区区级及以上层次的人才,申请家庭应为核心家庭(申请人、父母或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其中父母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共同申请人,其他亲属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 (一)人才公寓申请对象应在蕉城区连续工作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截止2024年5月30日满6个月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在宁德市区(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用人单位职工宿舍。 (三)宁德市一类、二类“天湖人才”为优先分配对象。 1.已购买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领取住房工龄补贴的; 2.已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 3.已申请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套房购房补助的;
(一)房源类型。首批配租的蕉城区人才公寓位于蕉城区漳湾临港小区南埕花苑,有家庭型房型(两室一厅,面积约85m2)和单身公寓房型(一室一厅,面积约45m2)2种类型计30套,以家庭为单位的可申请租住家庭型房型,个人居住的可申请租住单身公寓房型。宁德市一、二类“天湖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房型,不受类型限制。(二)基本配置。两种类型的公寓均配备有床铺、衣柜、沙发、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餐桌等设施,同时在公寓顶层设立多功能室,配有健身房、台球室、阅览室、会议室、公共区域接待区等活动场所。(三)租金标准。未享受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天湖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的人才,租住人才公寓免收第一年租金,第二年月租金标准为6元/m2,第三年月租金标准为12元/m2。已享受过宁德市住房补助(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为12元/m2,第二年月租金标准为18元/m2,第三年月租金标准为24元/m2。
(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家庭型房型的,另需提供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三)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人才类别认定证明;(四)宁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本人、父母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在宁德市区(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无房产证明;(五)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六)台湾人才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蕉城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或聘用合同及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材料需形成扫描件电子版(如为复印件的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注“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wyfz2020@163.com。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收回人才公寓并取消申请人及申报单位今后申报资格。
1.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区工信局负责通知非公企业开展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 2.《蕉城区人才公寓申请表》可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蕉城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上下载(网址http://www.jiaocheng.gov.cn/zfxxgkzl/zfxxgkml/zfgbmxxgk/jcqzjj/gkml/tzgg_51709/)。3.首批区级人才公寓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物业等费用自理,房租等其他事项按《蕉城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4.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摇号确定轮候顺序号,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组织选房。人才公寓轮候期为3年,有新的房源(含腾退房源)时,将按轮候顺序进行配租。对轮候期内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通知其退出轮候资格并说明理由。咨询电话:蕉城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0593-2832302 、0593-2876105。

宁德市蕉城区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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