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岩主要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改善程度居全省第一;年度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为89.94%,居全省第二;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7)和优良天数比例(99.7%)均居全省第二……6月4日,龙岩官方公布了该市2023年生态环境“成绩单”,数据显示,龙岩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当日,在龙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龙岩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伟介绍了“2023年龙岩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据介绍,2023年,在龙岩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龙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龙岩全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列,“好空气”名头不减,其中,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7,在全省市级城市排名第2;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全省排名第2,其中连城县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余各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9.7%;优级天数比例为74%,全省排名第2。
据悉,这些数据与成效的背后,离不开龙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共同努力和默默付出。
海峡导报记者获悉,2023年,龙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强化生态立市理念、强化攻坚克难担当意识、强化环保要素保障作用、强化创新争优进取意识等“四强化”举措,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同时,龙岩还全力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取得了历史性突破,首次进入全省前三名。
此外,龙岩还牵头组织召开了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明确了五地市综合执法联动、固体废物协同监管合作事宜,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了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积极融入与广州对口合作大局,促成广州、龙岩两地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签订对口合作协议。
2023年,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铁腕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清水蓝天”、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养殖业、城市扬尘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
据统计,2023年,龙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66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1件,罚款金额2290万元,办理配套案件共68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48起,移送司法机关环境犯罪案件4起。同时,累计处理12345、厅长信箱转办等平台投诉件达3454件,及时查阅率、办结率均为100%。
围绕“三争”工作目标要求和省、市下达工作重点,第八年牵头实施龙岩全市生态环保攻坚战,谋划实施了222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0.44亿元。编制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