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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朱富贵被指超范围经营?部门回应
2024-05-29 09:43 智慧海都客户端


近日,福州长乐的赵先生(化姓)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他在长乐区朱富贵火锅店消费过程中,发现店内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类目,但店内却有酒水提供,希望记者帮忙了解,此举是否合规。


朱富贵火锅(长乐店)


据赵先生描述,他5月7日来到朱富贵火锅(长乐店)就餐时,发现店门口所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中只有“热食类食品制售”,并没有“预包装食品销售”,却在店内提供罐装饮料等预包装食品。同时,赵先生出示了相关图片进行佐证。


赵先生拍摄的店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中只有“热食类食品制售”


27日,赵先生在网上查到该店于5月11日重新登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加上了“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我怀疑他们之前是超范围经营。”


28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长乐区十洋商务广场的朱富贵火锅(长乐店)。


在现场,记者看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与赵先生拍摄的那张不同。新证上的发证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经营项目新增了“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记者来到门店时,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更新


门店的大堂经理梁女士告诉记者,5月7日赵先生消费时证上确实没有写“预包装食品销售”,新证是事后重新登记的。


因为在现场没有见到店面总负责人,所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门店负责人吴先生。吴先生表示:“之前虽然没写(预包装食品),但是做餐饮的卖这种预包装食品是符合规定的。因为有人会抓住这个点(投诉),所以我们马上去市场监督管理所做了变更,加上了这项经营项目。”


为了证实其说法,记者又来到吴航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做餐饮的,作为佐餐饮料售卖预包装是不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单独标注的。反之,如果是单独售卖饮料、做食品销售的,则需要注有相关字样。“原来的许可证虽然没写预包装食品,但是如果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有标注其他的食品项目,且不单独售卖饮料,就是合法合规的。(如果)有的店家想要添加上这个许可,我们就会帮他加上,这并不是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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