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发布通知,将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另有5家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一起来看详情——
关于将福州好药师智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的通知
榕医保中心文〔2024〕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满足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34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榕医保文〔2023〕69号),现依申请,将以下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纳入“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4月25日
福州市纳入“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关于福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店等5家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通知
榕医保中心文〔2024〕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可及性、便利性,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的通知》(榕医保文〔2023〕69号)、《关于做好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12号),现依申请,将以下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二批)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4月25日
福州市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