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福鼎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福鼎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福鼎市;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德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鼎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四、认定程序
(一)体格检查
(二)网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受理)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认定通过人员(含之前认定通过未领取证书人员)于7月22日—7月31日(工作日)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点领取证书。
五、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实施的《关于落实从业制度的意见》要求。
(四)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事宜可登录福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uding.gov.cn/),通过“政务公开”栏目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点击“教育”进行查看。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2.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勿熬夜。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申请人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着装以宽松轻便为主,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服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7.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8.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2024年上半年福鼎市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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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吴倩雯
审核:汪晶晶
监制:黄益升
总监制:卓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