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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借给醉汉开很“刑”,很可“铐”
2024-04-12 10:55 海峡导报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12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吴昌辉)只是把车借给别人开而已?小心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期,男子叶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3年11月,被告人叶某在明知何某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将其名下车辆提供给何某驾驶,并同车乘坐。何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厦门市翔安隧道检查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何某案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6mg/100mL。

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叶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检察官提醒,不止醉酒驾驶机动车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本案中行为人在明知驾驶人饮酒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车辆让其驾驶,属于为他人犯罪提供工具,成立帮助行为,其行为与驾驶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因此也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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