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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被罚1万元! 福建各地查获一批超员车辆
2024-04-11 19:14 福建交警微发布
“营转非”车辆是指
营运车辆因使用性质改变
转为非营运车辆
这类车辆不再具备营运资质
如果这些车辆从事非法营运
也就成了“黑巴士”


“黑巴士”非法载客的行为
不仅侵害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也让乘客的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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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莆田秀屿交警在埭头疏港公路执勤时,发现林某喜驾驶的闽AV81**中型普通客车行驶证上载明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转非”

经进一步询问当事人及依法核查该车行驶记录等情况,发现该车辆存在非法运载乘客16人,收取280元车费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林某喜对非法营运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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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辆涉嫌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交警将该违规线索移送秀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理。
经认定,林某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属于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被莆田秀屿区交通运输局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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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转非”客车有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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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营转非”车辆禁止用于客运运营,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将法律法规置于脑后,将安全置于脑后!

乘客也要注意,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出行时选择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抵制、拒乘并举报非法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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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要拒绝!

超员也要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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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挤一挤”驾车出行

万万“驶”不得




01

核载19人实载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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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浦城交警在国道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客运汽车。经核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2人,超员3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作出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03

核载19人实载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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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惠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世纪大道路段有一辆闽CY***3号中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载人。接警后,交警迅速展开调查,最终在体育馆信号灯路口查获该车。经核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1人,超员2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杜某作出处罚,责令其将超员人员安全分流。


超员的危害你知道吗?


01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承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03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带来极大困难。

04无座载人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因无座位,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

拒绝超员,规范行车

同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

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

上车系好安全带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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