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激励县给予奖补
通知指出
该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要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符合衔接资金用途规定的短板弱项,其中用于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0%。各激励县要尽快完善激励资金实施方案,将激励资金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上,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实施主体、实施期限等,建设项目必须于2024年11月底前完工验收。
具体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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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资金的通知
下达9900万元用于支持
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惠及21个县(市、区)
建宁县、三元区、将乐县
各获补助500万元
通知指出
具体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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