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4日讯(通讯员 黄小津)3月1日8时31分,长泰区武安镇文博路与银泰东路红绿灯路段,林某勇驾驶闽DDT0***号小型轿车沿长泰区银泰东路自西往东方向行驶,行驶过程中与前方由林某冰驾驶粤ABG6***号小型普通客车同方向碰撞,造成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任定:根据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本事故中林志勇负全部责任。
在此,长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应当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关注细节防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