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城市>泉州
标题图
泉州市教育局解读来了,事关招生入学!
2024-03-02 17:31 泉州晚报

昨日

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了中心市区

2024年秋季小学、全市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

总体延续去年招生政策

并作合理调整优化


记者采访了泉州市教育局

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有关人士

对政策进行解读



【小学】



问: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或居住在以上区域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问:今年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办法与去年相比有什么调整?


答:今年总体延续2023年招生办法。各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简称“三一致”对象)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与去年保持一致;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各区可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探索稳步推进“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今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招生入学办法:


(一)进一步推进“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2024年秋季继续在市直小学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同时建立市级“小学入学一件事”融合平台,通过平台系统可对接各县(市、区)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确保各级互联互通。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在公办小学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依托闽政通APP,在“泉服务”栏目增加“泉教育”模块,与市级平台进行融合。“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群众提供便利,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二)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随意拒收服务片区内能够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三)进一步加强对被执行人子女的入学监管。今年规定,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持续做好我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有关工作。


问:市直小学去年已开始实行“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今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公办小学首次试行“入学一件事”,具体招生方案如何,怎么报名?


答:2023年秋季起泉州在市直小学试点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建立了网上报名系统,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可在报名期内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或访问“小学入学一件事”电脑端地址进行网上报名。今年市直小学招生具体方案(含“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指南)由市教育局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也将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制定发布“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问:随迁子女、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办法有变化吗?


答:今年延续2023年招生入学办法。随迁子女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的原则统筹安排,巩固提升随迁子女公办就读比例,具体招收办法由各区教育局优化制定。按照有关规定接收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中心市区入学的,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学校接收。


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区小学就读的,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近入读。


问:民办小学招生办法与去年一样吗?


答:今年总体延续2023年招生入学办法。各区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按照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的要求,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做好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民办小学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问:今年的小学招生日程总体是怎么安排的?什么时间报名登记?


答:今年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总体上有所提前。5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6日-6月28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7月1日-7月4日,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7月5日-7月6日,随迁适龄子女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保留线下报名,并提供咨询服务。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6月30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学校所在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




【幼儿园】



问:今年全市幼儿园的招生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问:今年全市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问:今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办法与去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招生办法总体上与去年一致,主要作了以下合理调整优化:


进一步规范公办园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7月8日-7月12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明确公布剩余学位的时间节点,并要求确定录取办法,让更多老百姓也有机会上家门口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宣传和收费行为。严禁幼儿园为抢生源提前收取费用,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持续做好我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幼儿园有关工作。


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园优待政策。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对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进一步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今年提出更细化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公布随班就读基地幼儿园、融合教育试点园名单和咨询电话,为残疾幼儿入读幼儿园提供便利服务,加强随园保教工作。


问:今年全市幼儿园招生日程总体是怎么安排的?什么时间报名登记?


答: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与去年一致。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6月6日-7月1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7月8日-7月12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各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民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