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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存侥幸!春节假期莆田121名“酒司机”被查
2024-02-19 18:07 新福建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2月19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赖彩艳)春节长假期间,亲朋好友聚餐聚会、集会庆祝等活动频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入易发期、多发期。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春节假期,莆田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醉驾121起。

12日凌晨4点44分,在仙游县榜头镇仙水村路段,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的尹某平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查结果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尹某平交代,此前自己喝了不少酒,但以为过节期间不会有交警夜查,便侥幸酒驾上路。结果,半道上被民警查个正着,他追悔莫及。

16日晚10点34分,林某伟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途经笏枫公路城厢区灵川镇太湖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6mg/100mg。后经抽血检测,林某伟血样中乙醇含量为76.30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交警部门周密组织部署,科学研判分析酒醉驾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对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科学安排勤务,加强显性警力和装备投入,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突出夜间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采取机动巡查、随机抽查、接力整治等方式,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同步查处超员载客、不系安全带等突出违法行为,带动提升路面管控效能。

在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部门还结合民俗、春节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增强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出门驾车切勿心存侥幸,节日期间更要时刻提醒和监督自己和亲朋好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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