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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
2024-01-10 12:26
今日福安
1月9日,市发改局组织召开福安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通过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为政府制定价格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邀请消费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等代表18人参加听证会。
会上,市发改局向听证代表陈述了《福安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并介绍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自2021年起天然气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管道天然气价格已出现倒挂现象,福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多次向市发改局申请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疏导气价矛盾,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正常供应,建议对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商〔2017〕242号),制定管道天然气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终端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现行价格+联动调整额”方法测算,拟定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依照宁德市标准拟订方案二。以2022年福安市居民用气情况为例测算,2022年全年居民用气量231万方,用户15757户,年均民用气量146.60立方米,月均民用气量12.22立方米。方案一平均每户每月增加费用33.13元,方案二参照宁德标准执行,按本次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情况测算,调价幅度为10.26%,平均每户每月增加费用5.86元。
随后,各听证代表围绕价格法律法规、天然气供销现状、今后发展趋势及本次听证的价格水平,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从不同角度表达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发改局将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在认真汇总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福安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审定。定价决定形成后,还将会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定价决定和听证会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记者:兰文馨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