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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复绿复垦,技术指引来了!
2023-12-20 11:28 新福建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20日讯(见习记者 林闻)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结合海沧区实际,制定《海沧区复耕复绿工作技术指引》(简称《指引》),规范开展复耕复绿和其他土地复垦工作。规范开展复耕、复绿和其他土地复垦工作,可以为卫片执法、临时用地复垦、耕地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等工作提供参考,

《指引》中提出,永久基本农田复耕整改,在开展地类认定工作时,复耕地块需具备农作物种植条件,种植的农作物已出土长苗。

《指引》指出,违法违规占用一般耕地造成耕地利用现状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按原地类就地复耕,如因立地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恢复原状的,根据实际情况恢复为旱地。在开展地类认定工作时,复耕地块需具备农作物种植条件,地表已完成杂物清理且翻耕起垄,地块周边有明显的灌溉设施和排涝沟渠,种植的农作物已出土长苗。

林地复绿方面,未经批准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参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中东南沿海山地丘陵区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结合《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将实地复垦为林地。林地复绿需要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进而恢复植被,实行原地、同面积、等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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