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江阴码头,吊机高效卸货,货车穿梭不息。近日,一艘载有福建海中鲜贸易有限公司一批冻格陵兰比目鱼的货轮平稳靠岸,企业工作人员陈明按相关规定申报扣减运费。经关员核对,企业可少缴税款315元。这标志着“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在福清正式落地。
“内河运费扣减标准出台后,海关关员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并指导我们规范申报,现在我们不用再为内河段运输费用缴纳税款,直接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进一步降低了我们的经营成本。”陈明高兴地表示。
据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关员介绍,“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是指海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再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已单独列明或者纳税义务人能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分摊并提供依据的,可不计入完税价格。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榕城海关深入进出口企业、港口、船公司、货代等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进出口通关环节存在的痛点堵点。福州江阴港涉及厦门口岸内支线转关进口单量大,针对各方关于加快“内河运费扣减”新模式推广应用的呼声,榕城海关与地方商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摸清集装箱内河运输价格构成及影响因素,明确了“厦门—福州江阴”段内河运费扣减标准。该举措实施后,全年预计可为福清企业节约税款支出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