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23〕24号),对2021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涌现出的一大批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我省26个单位和25名个人分别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
三明2个单位1人上榜!
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
三明市宁化县妇联
福建省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个人名单(三明部分)
卢小群
三明市建宁县幸福种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