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11月9日讯(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文 杨希/漫画)如今AI换脸走红网络,无论是在手机应用商城还是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都能看到不少提供AI换脸服务的App和小程序,只需上传一张照片,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便可以替换特定视频段落中的人物,成为视频主人公。
大家都知道AI换脸的趣味性背后暗藏不少法律风险和侵权纠纷,但是,如果只是“AI换妆”呢?本质是一样的!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就审结这么一起案件。

起因 AI换脸软件 拿他人肖像视频当模板
小娥(化名)是一名汉服模特,也是短视频平台上小有名气的古风造型短视频网红,时常在平台上发布本人古风肖像原创作品。
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娥发现Y公司(化名)经营的一款AI换脸App中,把她的好几个肖像视频作品作为换脸模板,会员上传自己的照片后,系统就会把会员的脸“换”到小娥的造型上,让会员体验一把古风妆造。“Y公司这行为已经侵权了!”小娥认为,Y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包括她对自己肖像的制作权利、使用权利和维护肖像完整的权利,给她带来了较大经济损失,故向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肖像权纠纷诉讼,要求Y公司登报致歉并赔偿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判决 未获授权 使用他人肖像视频牟利系侵权
Y公司辩称,公司从来没有实施过任何侵犯小娥肖像权的具体行为。公司经营的换脸App是免费使用的,App只是提供小娥的视频模板给用户学习她的造型,应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公开的肖像”,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而付费的内容,是用户使用换脸功能,制作保存的是用户本人面容的视频,换脸后无法辨认出来是小娥,不会对她造成伤害。
此外,Y公司已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及时删除了涉及小娥的视频,没有侵犯小娥肖像权的故意,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Y公司未获小娥授权,使用含有小娥肖像的视频牟利,构成对小娥肖像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院综合考量Y公司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及后果,以及小娥的网络知名度、商业价值、维权的实际支出等因素,判决Y公司在App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向小娥的致歉声明并赔偿小娥的相应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身体形象也受肖像权制度保护
法官说,Y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小娥肖像作为模板,构成对小娥肖像权的侵害,侵害的构成并不以营利为前提。
此外,虽然AI换脸后,视频面容发生变化,但视频中的场景、装饰装束、肢体动作、特殊印记等均与小娥原视频完全一致,小娥的身体形象也是她能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也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肖像”范畴,受肖像权制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