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缓解辖区内国道交通干线通行压力,推动城市发展,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对在指定高速公路区间点对点通行的三类及以上闽H牌照货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通行条件
已安装并使用闽通卡记账卡,未欠缴高速公路通行费,且在同一收费站上下高速间隔时间大于2小时的闽H牌照三类及以上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二、免费通行区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在建瓯市建瓯、南雅、徐墩3个高速收费站之间点对点通行的费用由市政府统一支付。免费往返通行区间为:建瓯-南雅、建瓯-徐墩、南雅-徐墩,不在上述免费通行区间的闽H牌照三类及以上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仍需正常缴纳通行费。
三、免费政策实施时间
免费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4月30日零时止,如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有所调整,将另行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