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发言摘登
大会会场 (周志鸿 摄)
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重要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抓好主责主业上,严把环境准入,统筹“靠前帮”和“疏导”,避免企业走弯路,从环保角度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严把环境监测,统筹做好常规测和重点测,做到精准溯源、动态管控、综合治污;严把环境执法,统筹抓好能力提升和规范执法,连续多年在全国获得表现突出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在抓好项目工作上,一方面是持续推进环境治理项目,推动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832个,争取中央资金4.62亿元、省级资金15.38亿元。另一方面是积极探索EOD试点项目,三元、永安EOD项目已分别入选国家试点和进入国家项目库,并继续策划明溪、尤溪等EOD项目。在抓好改革创新上,一是深化排污权改革,积极开展排污权收储,全市排污权累计出让总额5.2亿元、全省第一;二是推动设立气候基金,总规模30亿元,首期10亿元;三是拓宽林业碳票市场,推动三明林业碳票纳入上海大型赛事、重大活动等碳中和自愿减排市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更加精准、更富成效、更有质量地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一是推进环境质量提升,深化综合整治攻坚,坚持项目工作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二是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紧盯目标责任书、环保督察等问题,一体推进“当下改”和“长久治”,统筹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三是推进生态价值实现,加快气候基金设立,开发沪明两地市场互认的林业碳票,纳入上海碳普惠体系,争取实现跨区域交易。
市发改委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发改委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生态示范市建设,制定出台“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等系列绿色发展制度。全市9个生态文明领域的成果案例获得全国全省推广,全省节能周启动仪式和首届8·15全国生态日福建活动在三明市举办。推动完成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二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园区、企业节能循环化绿色改造提升行动,推进三元区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三是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发展“全域康养”,打造20多条特色农产品链条,“三品一标”农产品达871个,数量居全省前列。四是推动能源提质增效,推动沙县区、宁化县列入国家整县(区)推进光伏试点县(区)。4个风电项目建成投产,总装机规模达161.2兆瓦。永安抽水蓄能项目成为我省“十四五”期间首个获准的百万千瓦级大型抽水蓄能项目。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有序推进,德化—大田—永安支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已启动前期工作。五是推动低碳全民行动,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截至去年底,全市绿色学校创建占比84.85%,7300多户家庭获评绿色家庭,119个社区完成绿色社区创建,市区绿色出行比例达80.2%,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99.5%。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加快构建双碳“1+N”政策体系编制,有序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二是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三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着力打造“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生态资源数字化平台建设。
市财政局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是加强项目策划申报,全力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三明市实施闽江源(金溪流域)综合治理提升、闽江上游(闽湖—尤溪河)流域生态修复提升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项目;二是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城市和全国第三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逐年提高生态环保投入,全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二是支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排污权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实现政府储备排污权价值变现。
深化补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长治长效,一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为生态环境撑起“保护伞”。二是健全完善饮用水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三是持续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积极争取、按时分配林业生态、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性生态保护等补偿资金,支持闽江流域等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提升。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全力支持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牢牢把握中央和省上支持革命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三明市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项目已确定,待省上下达补助资金后,加快资金拨付,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同时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资金监管,落实绩效目标,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沙县区委 沙县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沙县区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嘱托,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管理,推进生态环境工作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有效解决了一批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相关工作案例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及环保领域绿色金融改革,夏茂镇俞邦村入选省乡村生态振兴案例。围绕“水净、天蓝、地绿”目标,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役。聚焦重点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全区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连续五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第一,获评2022年度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县,空气质量达标率100%。
下阶段,沙县区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推进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问题整改。一是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配套管网排查,规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二是加快推进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问题整改,提升园区综合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推进东溪、沙溪流域治理工作,推动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和农村污水处理厂网建设项目。四是强化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源排查整治,提升区级饮用水源优质水比例。
着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加快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整治,积极改善辖区空气质量。二是加快高污染禁燃区内企业问题整改,力争今年完成沙县巨丰化工等项目建设。三是强化白炭黑企业锅炉及炉窑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力争年底完成责任书考核指标。
加快推进污水提质增效工作。一是加强园区企业排查,对存在的相关排污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组织部门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建设。三是推进20个与污水提质增效相关项目建设,完善污水提质增效近中远期谋划项目。
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
多年来,明溪县牢记嘱托、久久为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考评居全省第1位,连续七年县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优秀,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首批自然资源(土地类)节约集约示范县。
压实党政、行业、社会“三方责任”。县委、县政府每季度研究推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县乡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生态环保纳入党政督查、政治监督、民主监督等重点内容,与96家重点排污企业逐一签订守法承诺书,加强“线上+线下”“正面+反面”宣传,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严守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三条红线”。将国土面积的34.1%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首创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81%以上。在全国、全省率先发布“护鸟令”“禁捕令”,持续抓好矿产资源深加工、耕地占补平衡、水资源管理等工作。
突出目标、问题、结果“三个导向”强化整治。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整改,全力打好“三大保卫战”,加强城区、园区、保护区“三区”联动,打造立体化动态监管体系,2022年全县空气、地表水质量分别居全省第3位、第5位。
聚焦“三次产业”发展绿色新经济。严把项目准入,推动工业绿色转型、绿色创新,2022年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相比2018年下降30.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连续7年居全市第1位。推动农业和服务业绿色升级、绿色消费,发展生态硒锌农业和生态观鸟“+森林康养”“+研学旅游”等产业,每年吸引观鸟游客约3万人次。
下一步,明溪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明溪新的贡献。
中共将乐县委 将乐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将乐县始终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嘱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协调的发展路径,全县空气、水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获评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多项“国字号”绿色荣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研讨会、首个全国生态日福建活动等在将乐县举办。
一以贯之践行绿色理念,聚焦规划引领、机制引领、示范引领“三个引领”,把生态蓝图一绘到底,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每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全力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强化对绿色发展指标考核结果运用,创新开展“创十星评十户”活动,让守护生态环境成为群众的行为自觉。一以贯之筑牢绿色屏障,着力建设绿色家园、着力强化污染防治、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加快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污水集中处理,打造绿色低碳园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生态环保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创新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以贯之推动绿色转化,做好让青山“变现”、让绿水“流金”、让良田“生银”等“三篇文章”,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大力开发林业碳汇资源,发出全国首张林业碳票,“碳票”变“钞票”做法登上党的二十大新闻发布会,聚力发展水美经济,积极培育康养、露营、研学等业态,着力发展水稻制种、食用菌、脐橙、生态养殖等特色种养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将乐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按照本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常态化巡查、系统化保护、项目化提升、绿色化发展,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将乐样板”。
中共尤溪县委 尤溪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尤溪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嘱托,坚持系统谋划,全力攻坚克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全过程,突出规划引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党政引路;弘扬宣传“林海娘子军”等身边先进事迹,突出宣传引导。二是坚持绿色转型发展。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获评“国家级制种大县”,全省纺织品、林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有力推进桂峰历史文化名村文旅综合提升等项目建设。三是坚持污染防治并重。坚决扛起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在全市率先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扬尘防治联动管控机制,连续五年饮用水源地和流域水环境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连续三年荣登全国“深呼吸小城百佳榜”。四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创新生态改革、生态转化、生态监督等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自然资源审查制度;“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取水许可改革入选省发改委典型经验;在全省首个实施社会化碳汇造林项目,并成为全国林草碳汇高峰论坛典型案例。
下一步,尤溪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持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100%,确保流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全面铺开酸化耕地治理工作。二是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实施森林和碳汇提升工程,探索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完善“亩均论英雄”评价活动,加快完成经济开发区工业绿色园区创建。三是持续完善管护机制。探索生态补偿新机制,完善绿色发展考评体系,推动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协同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