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 ——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鼓励存量工业用地
提容增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以来,洛江区通过定性质、定类别、定标准,精准施策、分类处置,有效破解项目建设土地“紧缺”和“闲置”双重矛盾,盘活存量、提高质量、扩大增量,进一步整合资源。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园区标准化建设等方式,推动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保障高质量产业空间,并加快试点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强化资源共建共享。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洛江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洛江区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日前,研究印发了《关于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
一
申报条件
企业以增资扩产、提容增效为目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申请提高存量工业用地容积率等规划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2.符合产业导向、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要求。
3.已取得合法不动产权属证件。
4.项目用地不在近期(近5年内)征迁改造范围内。
二
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
企业向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拟提容用地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已建建筑物权属证件、概念性建设方案、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履约承诺书。
2.乡镇(街道)初审
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企业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进行初审,组织人员现场勘察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请转报区政府。
3.区直部门复审
区政府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具体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落实。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区政府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将《洛江区存量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审查表》和企业申报材料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在《洛江区存量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审查表》上明确审查意见,报区自然资源局汇总。
4.区政府上报
区自然资源局汇总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经核查符合条件后, 上报进入市级审批流程。
各乡镇(街道)联系人:
来源:区试点工作专班
编辑:郭延红
审核:郭思婧 郑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