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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这只鸟估值2.5万元!抓它的人被判刑了
2023-09-19 07:53 智慧三明客户端

近日,三元法院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到中村乡中村村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100余名当地村民现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主审法官对现场群众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该案庭审,受益匪浅,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不能私自贩卖野生动物,更不能捕杀野生动物,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吃,在中国人的心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一些人为了追求“舌尖上的猎奇”,将野生动物搬上餐桌,催生了非法猎捕、杀害、买卖野生动物的黑色产业链。更有群众存在“野生动物比家养动物更补、更有营养”的错误理念,长期进行乱捕滥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威胁。我们既要防止“祸从口出”,也要预防“祸从口入”,切勿因“舌尖上的贪念”让生态受损,也让自己身陷囹圄。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让我们共同守护“舌尖上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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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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