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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通知》的解读
一、哪些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3.在省内(厦门暂未开放)其他公积金中心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职工为主贷人的,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为配偶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该业务需主贷人已办理“逐月冲还贷”,配偶方可申请。 划款时间以贷款中心“冲还贷”日期为准。例如:李先生现在宁德申请办理泉州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划款时间是以泉州中心“冲还贷”划款日期为准,为每月15日。 因贷款属地不在宁德,系统尚未实现跨中心还本金功能,不能同时办理“还本金”业务。七、异地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也可以一起冲转吗? “冲还贷”签约时,以缴存地中心的提取规则为准,在宁德中心缴存的职工申请“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时可同时冲转商业贷款本息。八、若因工作变动办理个人账户转移,该业务仍会执行吗? 情形一:办理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个人账户转移的,如:工作地由福安市变动为福鼎市,则该业务不受影响,继续执行。 情形二;办理福建省内(厦门暂未开发)个人账户转移的,该业务将停止,缴存职工可到新缴存地中心重新申请。 情形三:办理省外个人账户转移(异地转移接续)的,该业务将终止。 该业务暂仅支持缴存职工到当地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