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
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
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
特别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
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
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致全县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驾驶人的一封倡议书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作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因其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部分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不高,已经成为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因素。为切实维护好您的出行安全,我们向广大市民及驾驶人朋友倡议如下:
一、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要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避免事故伤害。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道路右侧行驶。
三、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乱穿逆行,不在人行道上行驶。
四、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五、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不违反规定载物,不乱停乱放,不擅自改装(加装遮阳伞等),不改变车辆动力装置。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守护您的出行安全,大田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常态化查处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朋友牢记守法出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示范者和宣传者,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为平安大田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9月4日
为进一步提高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安全防护水平
促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交通法则安全出行
连日来
大田交警在城区范围持续开展
交通安全劝导整治行动
行动中
执勤民警针对
未戴头盔、逆行、超载
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希望当事人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养成骑行戴头盔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