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财政局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专业技术编外人员公告
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蕉城区财政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编外人员1名,从事工程造价评审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1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心理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政记处分、开除军籍、学籍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4.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四、用工形式和薪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蕉城区财政局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蕉城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霍童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三都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飞鸾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洪口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赤溪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洋中财政所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心理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政记处分、开除军籍、学籍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7:30止。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注明报考岗位和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rjg2937692@126.com。
3. 招考形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单位筛选报名者简历,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我局电话通知为准。
4. 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0593—2812155、2937692
1.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采用单位自聘方式,签定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工资薪酬待遇:基本工资3.6万元/年·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食宿自理。
1.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应聘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本公告由蕉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日
蕉城区财政局招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人员条件
4.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7:30止。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注明报考岗位和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rjg2937692@126.com。
3. 招考形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单位筛选报名者简历,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我局电话通知为准。
4. 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0593—2812155、2937692
1.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采用单位自聘方式,签定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工资薪酬待遇:基本工资3.6万元/年·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食宿自理。
1.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应聘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本公告由蕉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