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
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
但是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妄想用逃跑的方式来躲避处理
殊不知,这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处罚
近日,福安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经过细心侦查,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将肇事逃逸者缉拿归案,还事故受害者以公道,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2023年8月6日18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从福安市富阳大桥方向沿工业路往阳泉社区方向行驶,行经事故路段左转弯往兴业南路方向行驶时,与对向驾驶的临时.福安8XXX9号二轮电动车相刮碰,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未报警、未保护现场且当场驾驶车辆逃逸。
接福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后,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案发时已经天黑,途经事故地车辆较多,无法准确判断肇事车辆,民警便通过走访摸排、沿街店铺监控视频比对,最终锁定了肇事者系黄某玉。8月29日,民警将在逃的黄某玉一举抓获,在证据面前,黄某玉如实交代了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事实。
目前,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黄某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交警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