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人群低龄化趋势明显,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青少年群体接受新生事物更快,但因社会阅历少、防范意识差,容易成为被害人,同时也更容易被发展成下线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为防范青少年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近日,大田县公安局、大田县教育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等6个单位联合发文《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全力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
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
亲爱的青少年朋友、家长朋友: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持续高发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诈骗分子借助互联网、手机等平台,通过新手段、新技术频繁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越来越高明,诈骗团伙成员也呈现低龄化趋势,大量低龄青少年被诈骗犯罪分子诱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为防范青少年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号码入网,在法律上您对本号码拥有使用权。根据国家公安部等六部委要求,入网号码必须实名登记,请不要将号卡租借、贩卖给他人,如被他人利用发生涉恐、涉诈等非法行为,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相关通信业务等惩戒措施,请您确保规范使用您的号码。
二、请勿听信各种聊天群、视频直播、贴吧等媒介传播的利益诱惑。为蝇头小利而参与或帮助犯罪分子发送诈骗短信、拨打电话或搭建简易voip、拉客户进群、刷单、引流等实施诈骗,上述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旦违法犯罪,将遗祸终生。
三、实施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处行政拘留、行政罚款。
四、务必保管好个人的QQ号、微信号、支付宝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坚决做到不买卖、出租、出借个人证件、各类账号密码等,遇到任何有疑问的情形,可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学校或向公安机关咨询,遇到疑似诈骗的情况,尽快将线索向公安机关报告,经公安机关核实成案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的监管和涉“两卡”违法犯罪的警示教育。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日常使用手机上网行为,树立孩子正确的价值观。不要将自己手机长时间脱离视线交给孩子使用,切勿将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告知孩子。未成年人使用家长名下手机卡,一旦涉案,将对家长及未成年人本人采取限制本人名下“两卡”数量、停用银行卡非柜面业务等惩戒。
亲爱的青少年朋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我们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我们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要做向上、自律、文明、有担当的青少年。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平安和谐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