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小学学区2023年小学
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各小学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招生片区内以及符合政策要求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片内生及政策照顾生报名时间:8月8日至10日。(片内生的户籍以报名时(8月10日)的户籍地为准。)
(二)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13日(双休日除外)。
三、片内生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的界定
1.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小学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参照福州五城区小学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
(二)片内生入学办法
1.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以各小学划片的行政村,由学区统一管理。
2.各完小学校应提前做好片内生摸底工作,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3.落户商住房的居民子女、投亲与租赁住房落户的居民子女依序统筹安排。
4.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依家长意愿,可安排二孩适龄儿童入读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如二孩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生源爆满,无法安排二孩就读,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也可依家长意愿,安排其哥哥(姐姐)转入二孩接收校,以方便家长接送子女,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5.合理控制班生额:小学一年级班生规模原则上要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执行,人数控制在45人之内。
6.各小学招生指标及划片行政村安排如下:
(1)青口中心小学:设6个班,招收团结、文华、青口、升旗、红旗、青秀、幸福、青圃岭、青圃里、前洋、梅溪十一村适龄儿童。
(2)沪屿小学:设4个班,招收沪屿、村里、壶山、庄头、杨厝、恒宇国际首府小区、部分青新居委会适龄儿童。
(3)大义小学:设4个班,招收溪东、坊口、前街、后街、大埕、长楼、船尾七村适龄儿童。
(4)东南学校小学部:设8个班,招收农光村、海韵国际城、博雅小区、商贸街、千家山花园、新南公寓、中建华府、青口镇所辖壶山安置房小区、汽配城安置房小区、龙湖春江郦城小区适龄儿童。
(5)傅筑小学:设4个班,招收付竹、莲峰、梅岭、联光、青林五村适龄儿童。
(6)宏屿小学:设3个班,招收宏一、宏二、宏三、宏四、吉山五村和茂泰花园小区的适龄儿童。
(7)西台小学:设2个班,招收西台、联丰两村适龄儿童。
(8)东台小学设1个班,西塘小学设1个班,招收东台村适龄儿童。
(9)镜上小学:设2个班,招收镜上村适龄儿童。
(10)集东小学:设1个班,招收后福村适龄儿童。
(备注:新招生班级数原则上按以上计划设置,由于本镇人口流动面大,如实际人数与原计划数严重不符,必须报学区备案,经学区研究后报教育局初教科审批方可调整。)
(三)民办小学招生工作
1、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指标:2023年秋季青口育才小学拟招2个班,班生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
2、民办小学应严格按照招生指标进行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严格按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四、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一)军人子女入学办法
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申请在闽侯县就读的,由县人武部负责审核,青口学区复核后安排入学。需提供的材料:①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军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办法,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部门审核确认后,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由青口学区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需提供的材料:①消防救援人员所在部门的证明(须单位公章);②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需提供的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和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以上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②引进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办法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四)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1.在我县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2.台商子女入学办法
台商子女可到片区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县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县台办审核确认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②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③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
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
青口:青口中心小学、青口大义小学、青口沪屿小学
3.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在居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青口学区提出申请,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各校可参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港澳台及外籍子女入学所需材料:父母及小孩的护照;闽侯县居住证;出生证或户籍证;如监护人为非直系亲属,还须经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或监护人的监护公证;闽侯县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外籍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在经备案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五)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在同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经教育局审批后由青口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六)拆迁户子女入学办法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学区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拆迁户子女户籍未迁移的应于7月1日—7月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4:00)(双休日除外)到青口学区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办理。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青口学区根据安置地周边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优先派位条件:在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最优先:父(母)拆迁的适龄儿童。次优先:祖父(母)拆迁,父母无房的适龄儿童。
(七)其他政策照顾生入学办法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经青口学区审核后,视学位余额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点“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中的政策照顾对象,原则上由各乡镇小学学区(含直属小学)负责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八)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下同)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下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可参加电脑派位,由青口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2.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
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②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
②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地户口,并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③父母一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乡(镇)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地点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电脑派位学校:
全镇所有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小学。
4.报名程序:
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工作由县教育局指导,青口学区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7月1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4:00)(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青口学区登记申请学位。青口学区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7月14日至7月31日:青口学区组织人员对申请学位的随迁子女进行资格审核,并把审核结果上报初教科审批。
8月1日至8月3日:各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8月18日: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8月20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8月25日: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8月27日至8月30日:青口学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5.录取办法: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青口学区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6.资格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电脑派位资格,已派位的作无效派位处理;对于暂不符合我县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帮助与民办学校对接。
五、招生监督
(一)建立预警机制。学位供需较为紧张的学校,应在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发布学位预警信息,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群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
(二)健全协调机制。要针对易发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未雨绸缪,制定招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校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协商、处理,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要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生及时入学。
(三)严明招生纪律。各校不得违规招生,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对政策优待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要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各校应及时将新生学籍导入电子学籍系统,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寄读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和“十项严禁”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管,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对义务教育违规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对于违反招生和学籍管理等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要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779876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
2023年6月13日
荆溪镇2023年秋季
一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本招生片区内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时间及地点
片内生报名
时间:8月8日至10日
地点:各社区、村居小学
本县外乡镇、外县市随迁子女
预约登记
时间:7月1日至7月13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荆溪中心小学
片内生入学办法及招生范围
荆溪中心小学(荆溪社区、溪下村、荆溪镇直属单位、集体委)
荆溪关口小学(关口村、荆溪镇直属单位及购买本镇辖区内中铁城、中庚香山天地、凤翔湖滨世纪、金辉忧步悦山、保利堂悦、万科城市花园等房产并落户的适龄儿童)
荆溪龙山小学(桐口村、桃田村、厚屿村、临江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港头小学、永丰小学、光明小学、古山洲小学招收本自然村户籍适龄儿童;
荆溪关源小学(关东村、埔前村、关西、荷洋村、关中、仁洲、六垱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荆溪关西小学(关西村、荷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携带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六年一户”知情同意书
(请扫下方二维码)
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首页、孩子、父母),复印时要求A4纸,上下排版打印(上半张是首页、下半张是学生本人、父母上下排版同一张)
附:“六年一户”知情同意书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对外县、市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一)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如2023年2月28日之前领取的暂住登记凭证(有效期一年内),也可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3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随带证件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内容:①.户主首页;②.适龄儿童页;③.父母页;④.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一本户口本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户口簿复印需知:①和②要上下排版印在同一页;父与母两人也要上下排版印在同一页
2.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上下排版印在同一页)。
3.房产证、居住证、预告登记证等(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也可用近一年内的暂住登记凭证(2023年2月28日之前)的原件复印件
③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六年一户”知情同意书(请上方扫后二维码获取)
(二)优先派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学校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1.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2.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②父母一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乡(镇)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地点的随迁子女;③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地户口,并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3.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三)电脑派位学校:
荆溪镇有学位余额的学校都参加电脑派位。
(四)报名程序:
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工作由县教育局指导,荆溪小学学区组织实施。
(五)日程安排:
7月1日至7月13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登记申请学位。各校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甘蔗地区随迁子女报名等工作由教师进修学校第一附属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7月14日至7月31日:各校组织人员对申请学位的随迁子女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初教科审批。
8月1日至8月3日:各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8月18日: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提供的学位余额。
8月20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8月25日:举行电脑派位,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8月27日至8月30日:各校统筹安排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入学,并公示安排结果。
(六)录取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能录取和符合入学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学区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建议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附:随迁子女预报名二维码
附:A4纸复印样例
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一)拆迁户子女入学、本地驻军子女、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台商子女入学、二孩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参照往年不变,具体要求请咨询学校
(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小学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参照福州五城区小学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
(三)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1.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2.县环卫所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适龄子女。
3.边防、海防驻守部队的子女。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6.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7.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以安排。
8.本县外乡镇适龄子女就学申请:长期在本镇内工作、居住生活的本县外乡镇随迁适龄子女,如具备“三证”(①原籍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父母一方与本镇就业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工资流水单、父母双方居住本镇半年以上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可申请在本镇就读,由学区根据各校学位余额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
9.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招生咨询电话
学区设立招生热线电话(0591-22614324 联系人:赖老师),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确保我镇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