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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调整!事关三明人的医保
2023-06-28 08:31 东南网三明站

记者从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7月1日起,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上下限基数将调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福建省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月最低、最高缴费基数

2023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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