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结合本教育集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批次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
(五)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录取的原则。
二
招生对象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序号 | 学校 | 班数 | 人数 | 划 片 范 围 |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
1 | 实验小学 | 8 | 416 | 东至解放路一中东侧、九一北路(中山路至国贸路段),南至和平路、中山西路,西至龙川北路,北至北环西路的合围区域。 | 兴门、北门(部分)、西街(部分)、虎岭(部分)。 |
2 | 实验小学东山校区 | 8 | 416 | 东至小溪,南至前坑山,西至莲庄路,北至金鸡路的合围区域。 | 禹洲城上城、恒大绿洲、中骏蓝湾、龙地华庭、中福城、董邦安置小区、海伦堡,董邦村、东山村。 |
3 | 实验小学龙州校区 | 8 | 416 | 东至龙腾北路,南至工业路,西至民园路西侧山脚,北至江山外山的合围区域。 | 双路亭、张白土、黄竹坑、赤坑、江山外山、江山科山搬迁户、火德坑搬迁户。 |
4 | 实验小学锦山校区 | 6 | 312 | 东至龙腾路,南至金鸡路,西至大锦山(含融侨观邸),北至华莲西路的合围区域。 | |
5 | 实验小学美伦生态城校区 | 6 | 312 | 小溪以东的楼盘。 | 美伦生态城、龙地锦园、龙地东尚湾、德兴世茂云玺,黄坑村、中甲村、科桃村、黄洋村。 |
6 | 实验小学东园分校(原西安小学东园校区) | 6 | 312 | 东至东肖溪,南至隘头村,西至邦山,北至东肖至红坊快速通道合围区域。 | 湖洋寨村、榴坑村、后田村、肖坑村、隘头村、邦山村。 |
四
招生办法
1
招生条件和录取批次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符合政策性对象子女。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四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新罗区非“七街四镇”(东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七个街道及东肖、红坊、龙门、铁山四镇)户籍的适龄儿少,以及外县(市、区)到本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
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新罗区居住证(新罗区和永定区的提供有效居住凭证),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在新罗城区居住并合法从业一年及以上。
2. 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交新罗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从《新罗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当月至6月30日。
2
录取办法
1.第一、二、三批次
根据招生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少按批次、积分在招生范围学校安排入学。若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的顺序录取。若第一批积分相同,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若房产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二批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三批积分相同,按适龄儿少户口迁入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前三批未录取的对象根据原登记学校认定批次和积分,按填报的志愿学校依次检索录取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见附件3)。
政策性对象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类别录取。
2.第四批次
第一、二、三批录取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若积分相同,社保积分高的优先录取。
符合前四批招生条件的对象,同胞子女申请同校就读的,同批次优先录取。
五
积分计算办法
(一)第一、二、三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一、二、三批次积分含房产积分和户口积分。
1. 若房产是向开发企业购买的商品房,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其他已办证的房产(如二手房、自建房等)以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下同)。
2. 户口以迁入招生片区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选择一方和适龄儿少累加计分。户口在招生同片区内的时间可累计积分。
(二)第四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四批次积分含稳定居住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
1. 稳定居住分
(1)随迁子女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
(2)2018年12月31日前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新罗城区亲友家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其父母双方不参与计分。2019年1月1日之后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城区亲友家的,不予计分,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分。
2. 职工养老保险分
随迁子女父母按缴交新罗辖区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含职工养老保险有中断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社保可累加计算。
六
政策性对象
(一)民营企业职工子女
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的年纳税均达100万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者(期间参与投资的,投资时间达三年及以上)子女、所聘三年及以上的总经理子女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二)现役军人子女
驻新罗辖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森林武警的子女)和新罗籍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其他符合龙岩市委、市政府,新罗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性对象子女。
(四)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子女。
以上政策性对象子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
登记建档工作
(一)登记建档时间
2023年7月1日—7月8日。
(二)登记建档方式
1. 网上登记方式:通过“e龙岩”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登记。
2. 便民服务登记: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于2023年7月3日到居住所在地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
(三)登记建档所需材料
1. 第一、二、三批次
(1)户口簿(须提供适龄儿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少本页,下同);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2. 第四批次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居住证(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可视同居住证)。
新罗区、永定区户籍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与居住有关的任一有效凭证或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凭证为缴交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房租等票据(缴交水电的票据须分别以水务部门和电业部门出具的凭证为准、缴交房租的票据以银行或微信转账凭证为准,下同)或之前办理的暂住证。
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政策性对象
(1)企业: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③近三年完税票据;④户口簿;⑤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⑥父母双方身份证;⑦受聘人员须提交该企业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受聘高级技术人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①军人证;②结婚证;③户口簿;④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①户口簿;②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双方身份证(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八
关于户籍与房产的说明
(一)户籍要求
适龄儿少的户籍应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二)房产要求
须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土地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或房产备案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少父母(或适龄儿少本人),且房产面积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的,其个人产权占有份额大于50%且占有面积大于50平方米。
有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新罗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龙岩市教育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岩教信访复字〔2015〕29号)文件执行。
(三)祖辈房产
若房产符合要求,适龄儿少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的户口落在祖辈的房产处,且父母及适龄儿少在城区内无房产,同时满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的,可凭祖辈房产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无证商品房
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但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五)无证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土地审批的权源等材料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缴交水电或燃气的起始时间计房产积分。
(六)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
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户口在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单位集资房或商住房同一片区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年与单位或村(居)签订的原始合同、缴款发票和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购房时缴款原始发票时间计房产积分。
(七)未办理交房手续商品房
未办理交房手续的商品房,按第三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房产同一片区,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八)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没有在该片区小学或中学就读,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九)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视同居住证。报名时须提交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计居住分。
九
其他规定
(一)招生登记建档所需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属第一、二、三批招生对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属第四批招生对象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若登记学校学位不足,第一、二、三批次中未被预录取的对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小学可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第四批次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任选有空余学位的6所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应按《2023年新罗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记,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登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第四批对象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少被学校(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申请调剂。
(五)适龄残疾儿少入学。依据残疾儿少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形式妥善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到户籍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新罗户籍的对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教育局窗口办理),延缓入学时长一般为一年。
十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主管部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负有组织、指导、监管责任。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于2023年6月25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宣传工作。新闻宣传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行正面引导。积极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利用新闻发布会、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部门职责。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法院、人社、房屋征收中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残联、军分区、工信科技局、发改局、组织部、人才办、卫健局、龙岩经开区、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龙雁组团管委会、金融办、台办、侨办、广电、通信、电力、水务、村(居)委员会等单位按职能职责把关,对报名系统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四)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录取办法进行招生,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在校就读的学生做到人籍一致。
(五)强化监督管理。坚持“谁佐证、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区教育系统纪委举报电话:2325782,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5320133。
十一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0597-3300211,0597-3300233。
十二
实验小学集团校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05973292080
东山校区、美伦校区05973218600
锦山校区13365080883
龙州校区05973210585
东园校区05975390168
附件1
2023年新罗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
7月1日 | 网上登记建档 (公办、民办 学校) |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少,在报名系统“公办学校”窗口登陆,填写登记学校(前三批和第四批提前批的对象填写房产或户口所在地的学校,第四批的对象填写居住所在地的学校)及相关信息。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报名后另从“民办学校”窗口登陆填报相关信息。 | |
7月1日 | 资格审核并网上登记(政策性 对象) | 符合政策性入学的对象须持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下发政策性报名资格码,家长收到资格码后再进行网上登记。 | |
7月3日 | 便民服务登记(公办、民办 学校) | 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携带登记建档所需材料到登记学校审核,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登记。 | |
7月10日— | 资格审核 学校) | 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网上审核登记学生信息。登记信息无法网上比对的,前三批对象(含拆迁户)及第四批提前批对象于7月10-11日、第四批对象于7月12-1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学校审核;报名民办学校的对象于7月10-15日携带登记建档所需材料到申报学校审核(具体要求见备注1)。 | |
7月18日 | 批次、积分查询 (公办学校) | 公布批次和初算积分。 | |
7月18日— | 批次、积分复核 (公办学校) | 如对批次和积分初算结果有异议的,持相关材料到登记学校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
7月18日— | 批次、积分确认 (公办学校) | 对批次和积分结果无异议的,于7月20日24:00前在“e龙岩”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批次、积分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 |
7月21日 | 预录取学生名单(民办学校) | 据招生计划数电脑随机录取。 | |
7月22日 | 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民办学校) | 公布民办学校预录取学生名单。 | |
7月22日— | 办理入学手续 | 被预录取对象持相关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缴费报到入学手续。 | |
7月25日— | 补录并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学校) | 从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对象中补录未办理入学手续空出的学位数。补录对象及时办理缴费报到入学手续。 | |
7月27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民办学校) | 民办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
7月31日 | 公布预录取名单、空余学位学校(第一、二、三批) | 公布第一、二、三批次的预录取名单和学位不足的公办学校、批次,以及该批次对象的入学积分和排序。 | |
7月31日— | 填报志愿 对象) | 公布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因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第一、二、三批对象,小学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若未填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
8月3日 | 检索录取 | 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对象按照批次优先、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 |
8月4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进行入学确认(第一、二、三批) | 公布第一、二、三批次的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由系统自动确认。 | |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
8月4日 — 8月5日 | 填报志愿 | 公布前三批录取后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第四批提前批对象(具体对象见备注2),小学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若未填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
8月6日 | 检索录取 (第四批提前批) | 按照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 |
8月7日 | 入学确认 (第四批提前批) | 公布第四批提前批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 |
8月7日 | 公布空余学位 | 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空余学位数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第四批对象入学积分及位次。 | |
8月7日 — | 填报志愿 |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对象填报志愿。任选6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 | |
8月9日 | 检索录取 | 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对象按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 |
8月10日 | 公布录取名单 并进行入学确认 (第四批) | 公布第四批次的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 |
8月15日 | 比对学籍信息 | 各校比对所有录取对象的学籍信息。发现已取得学籍给予清退。 |
备注:1.民办学校审核时,应注意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涉麻制毒违法犯罪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等四类人员的子女,不得报名民办学校。审核后的名单经法院和公安部门审定后才可参与录取。
2.第四批提前批的对象指:自建房无手续且实际入住的、户口不在片区内凭祖辈房产登记的、集资房或二手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且业主子女户口不在片区内的、只有适龄儿少一方户籍同祖辈一起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在片区内的、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的、经福建龙州管委会认定的龙州园区企业员工子女。
附件3 2023年新罗区“七街五镇”小学片区统筹志愿学校一览表 | |
片区 | 志 愿 学 校 |
1 | 松涛小学、师范附属第二小学、东新小学、铁山中心小学、第四实验小学、溪南小学东宝校区 |
2 | 溪南小学、溪南小学南城校区、地质小学、师范附属小学、苏溪小学、莲东小学、莲东小学天马校区、东山小学、实验小学东山校区、实验小学美伦生态城校区、龙钢学校、石粉小学、溪南小学东宝校区、东新小学 |
3 | 西安小学、苏溪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小学锦山校区、松涛第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排头校区、石桥小学、石埠小学、大洋小学、北城小学 |
4 | 实验小学、中街小学、凤凰小学、凤凰小学小洋校区、谢洋小学、北城小学、园田塘小学、实验小学龙州校区、凤凰小学解放路校区、龙岩未来城实验学校 |
5 | 第三实验小学、石粉小学、龙钢学校、浮蔡小学、月山小学、莲东小学天马校区、东山小学、实验小学东山校区、实验小学美伦生态城校区 |
6 | 第五实验小学、龙泉小学、龙岩市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锦山校区、龙岩市实验学校溪连校区(龙岩学院附小)、月山小学、市教科院附属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排头校区、大洋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实验小学东园分校(原西安小学东园校区) |
7 | 红坊中心小学、黄岗小学、东阳小学、东埔小学、红炭山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小学部(紫金山实验学校)、龙门中心小学、赤水小学、考塘小学、开明小学、江山中心小学 |
8 | 新罗区其他农村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