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峡导报
标题图
厦门中院: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3-06-02 13:48 海峡导报 原创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6月1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厦门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据悉,目前全市各法院均设立了少年法庭,共有107名法官和工作人员从事未成年人相关审判工作;去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146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件;全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4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督促令等53份”。

着力打造“三化”审判队伍

厦门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谢开红多次对少年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少年工作关系祖国未来,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必须全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对少年审判工作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适应少年审判工作特点与规律,建立健全专门化少年审判工作机构,不断推进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少年审判法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各法院均设立了少年法庭,其中厦门中院、湖里法院、集美法院、同安法院、翔安法院的少年法庭依托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思明法院依托鼓浪屿法庭、海沧法院依托家事法庭成立少年法庭,与相关审执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少年审判新模式。少年法庭及其他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部门,均指定专门合议庭或者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坚持“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对于杀害、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决不姑息。2022年,厦门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146件,惩处罪犯168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8人。同安法院在一起强制猥亵案中,判处厦门市首例被告人“终身从业禁止”,防止有前科的犯罪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再次犯罪,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思明法院宣告终身禁止多次利用编外教师身份实施猥亵犯罪的被告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系贯彻执行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院、最高检、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净化校园环境的福建省首例。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

据厦门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廖惠敏介绍:厦门中院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少年审判全过程,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贯彻落实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封存犯罪记录等少年刑事审判特色制度,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妥善把握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力求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2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有20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对全部未成年罪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

2022年,厦门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705件,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99件。《陈某与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关系纠纷案》最大程度保障寄养儿童合法权益,《石某与东瑶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依法维护未成年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获评福建法院2022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思明法院力求减轻诉讼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就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申请其未成年子女出庭作证的,由法官劝解当事人撤回申请。

积极探索实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认真抓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意见落实,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形的,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护。全市法院已单独或联合成立4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2022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4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督促令等53份,涉及家事审判领域11份,少年审判领域42份。

发挥整体合力及时援助困境儿童

厦门中院与厦门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对合法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意见》,对法律援助流程管理与时限、家庭经济状况免审条件、法援人员资格与权利义务、法援相关法律文书格式等程序性事项作出指引,系全省首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精神的程序性规范,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依法特殊、优先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起到重要示范作用。联合民政、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不断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2022年,厦门全市共有20件涉及26名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98.73万元。

关注心理健康规范涉少心理疏导

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对在少年审判中及时规范开展心理疏导给予专业力量支持,更好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思明法院、湖里法院、海沧法院分别与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开展“家庭和谐与亲子关系”体验式家长成长沙龙、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疏导,与问题少年家长建立定期联络机制,有效帮助案涉未成年人修复心理创伤,树立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同安法院与同安区益家人社区服务中心签约,启用“家事纠纷专业心理辅导+社区陪护”运行机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心理疏导等方式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当事人消除隔阂,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坚持以案促改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敏锐捕捉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就规范儿童寄养、预防犯罪、整顿教培市场、建设平安实习基地等,向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相关院校、企业发出司法建议8份,有力促进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同安法院主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联动治理,积极探索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村(居)委会等部门联合协作,将家事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聚合多元力量,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

“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

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影响力

厦门中院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分工,全面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和“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七星法治文化街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功能。2022年,全市法院深入开展134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院开放日”活动,向广大学生、家长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约15338人次参与。厦门中院连续14年开展“小法官夏令营”活动,将“体验”和“科技”融入活动,该项目入选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是全国政法单位中唯一获奖者。该项目还获评厦门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思明法院“小法官夏令营”工作制度,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2023年4月8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厦门中院民一庭审结的《陈某与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关系纠纷案》,承办法官深度解读家庭寄养行为规范和法律关系,对增进公众了解家庭寄养制度、关爱寄养儿童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厦门全市51名法官受聘担任6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副校长授课、微电影展播、网上家长学校授课等方式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有效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