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莆田>本地新闻
标题图
秀屿:擦亮"蓝海岸"品牌!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有温度
2023-06-01 11:03 福建日报客户端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6月1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王秋迪)迎着六月明媚的阳光,一年一度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如期而至。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儿童健康、安全和快乐成长是家庭和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着力打造“蓝海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深化综合履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守好司法保护“防范线”

犯罪嫌疑人林某故意隐瞒身份加入学生QQ群,通过网络诱骗未成年人小唐(化名)对其实施性侵行为。案发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络聊天记录、虚假注册信息等进行全面侦查取证,挖掘出林某以诱引发生性关系为意图实施“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厘清犯罪情节,依法准确定性,最终以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秀屿区不少农村家长外出经商、务工,留下子女在农村由老人或亲属照看,导致关注缺位,未成年人因不良社会导向受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秀屿区检察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惩罚高压态势。

2022年以来,该院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共提起公诉23人。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容而不纵容”司法办案原则,尽力挽救迷途“羔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22人。

》》》筑好检察监督“安全网”

在办理一起在校学生聚众斗殴案件中,秀屿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部分在校学生、辍学未成年人受社会人员不良影响,严重扰乱校园周边社会秩序。为此,该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校园管理职责,强化校园内及周边安全,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针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问题,联合教育部门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会,强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责任。

该院联合辖区公安、司法及医院共同成立“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形成“1+3+N”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模式,通过设施建设和机制保障,实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和保障侦查取证质量的双重目标,进一步规范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询问取证、心理介入、司法救助等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

同时,对近年“三类”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进行逐案信息筛查、比对,建立营业性住宿场所重点监管名单。办理怠于履行旅馆治安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发出磋商函,督促职能部门对旅馆从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落实醒目位置安放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延伸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触手。

》》》画好法治教育“同心圆”

为更好唱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协奏曲”,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强化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和犯罪预防,秀屿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蓝海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积极落实“法治进乡村”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要求,着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秀屿区检察院全面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构建检校合作长效机制,全力守护“少年的你”。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未检部门干警为组员的“未检闽e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统一、规范履职。2022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课30余场次。

该院还将法治资源向边远海岛、乡村倾斜,以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现场观摩,借助“云+”力量,利用“线上+线下”互动方式,对辖区边远中小学开展网络直播法治课、“云上”参观、微视频网络展播等法治宣传活动,打破法治教育时空隔断,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的种子播撒在他们心中。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