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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新闻:警惕反复试用的套路
2023-05-31 08:53 福建日报 原创

正值毕业求职季,有用人单位套路劳动者,通过反复试用的方式少付工资。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母子公司共同试用劳动者的典型案例,用人单位被判支付工资差额。

大多数用人单位对于新招聘的员工,会设置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等稍低于正式录用后的数额。这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允许的,也被大多数劳动者所接受。这家用人单位先以子公司的名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到期前一天要求劳动者辞职后与母公司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仍旧为6个月。可就在第二个试用期快结束时,这家单位又以劳动者违反考勤管理制度为由要将他开除。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家公司以“母子公司”先后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反复试用的做法,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求职者在投出简历的时候,要通过多种途径,多了解一下用人单位的口碑、信誉,以及以往是否发生过劳资纠纷。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避免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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