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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蓑衣、腰中佩剑!福州市区惊现“白马侠客”!
2023-05-27 16:51 海峡都市报

近日,福州社交媒体上流传这样一幅画面:一人作“侠客”装扮,骑着马,在福州市城区内的公共道路上骑行,仿佛武侠影片中的情形。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民警对男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随后由民警护送出城区公共道路。骑马究竟能不能上道路?如果上道路会违反什么规定?记者也向民警作了了解。

记者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中看到,骑马上路的是一名男子,他头戴斗笠,身穿蓑衣,腰中甚至还佩着一把宝剑。记者从视频中所呈现的背景中可以看到,该“侠客”出现的地点分别在尤溪洲大桥、乌山路白马路口、湖东路等地,因此可以推断出他“奔袭”了较长一段距离。

随后,记者向福州公安交警部门了解此事,交警部门证实了视频的真实性。民警表示,当时路面上的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了安全批评教育之后,便护送他离开了城区公共道路。

那么,骑马上路违反了什么规定呢?民警介绍,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只有对驾驶畜力车(用畜力牵引的车辆)的规定(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并未明确禁止骑马上路。

民警表示,考虑到城市道路车多、人多,噪声大,路况复杂,因此马匹等牲畜极易受惊狂奔,冲撞行人及车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侵害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安全隐患较大,因此,不建议市民骑马上路。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动物损害责任作了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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