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5月18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李晓娟)“现在开庭!”15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在灵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城厢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奋乐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
作为案件的主办法官,在开庭前,曾奋乐便认真审阅全部案件材料,拟好庭审提纲,以便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依法适用法律法规。
为方便群众诉讼,拉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曾奋乐发挥熟悉民风民俗、精通方言和法律的优势,全程使用接地气的乡言俚语进行庭审。他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耐心厘清案件事实,反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充分知晓自己在案件中的权利义务,使得当事双方对诉讼预期有了理性认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他娴熟地驾驭着整场庭审活动。
考虑到案件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曾奋乐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耐心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双方对孩子的扶养问题没有异议,但在孩子户口迁移问题上产生分歧,曾奋乐及时调整策略,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以民俗习惯、道德观念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曾奋乐的劝解下,原、被告原本紧张对峙的情绪逐渐舒缓,二人的情绪转向理智与客观,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一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曾奋乐表示,小案件牵动大民生,一件件看似价值不大的“小案”,背后关联的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人民法官,要始终心中装有百姓,将心比心,以“办一个案,化解一个矛盾”为目标,向当事人辨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法律、相信法律,进而相信法官、相信法院,促进纠纷真正化解,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