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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台政策全力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2023-04-28 18:08 新福建 原创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28日讯(记者 廖丽萍)27日,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会议展览局局长陈颢颖做客政府网解读会展业新政策,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近日,厦门市商务局(会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围绕展览项目、会议项目、产业会展重大项目、会展主体培育项目、会展人才建设项目、会展业宣传推广项目六个方面,全力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会展业全面复苏之年,全国会展业竞争激烈。此次修订的政策更注重政策引导的实效性和精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产业+会展”融合发展战略,打造具有行业引领力的国际化专业展会平台,赋能城市优势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扶持办法》提出,对在厦门举办6000平方米及6000平方米以上,实际展期不少于3天的经贸类专业展会给予奖补,包含规模奖补和场租补助。其中,自办展最高奖补420万元,引进展最高奖补450万元。对在厦门举办的境内外经贸类、学术类会议,按规模、类别给予补助。单个会议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对参会人数5000人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给予60-80万元补助;对以会带展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产业会展重大项目方面,对会展活动主体和内容与厦门市打造的“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或千亿产业链结合度较高,符合条件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类产业会展项目,按原有类别奖补标准上浮50%给予补助,最高奖补800万元。

根据《扶持办法》,会展主体培育项目的政策分为承办机构奖励和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奖励两部分,最高奖励100万元。会展人才建设项目,则主要分为会展人才落户奖补和会展培训奖补两方面。人才落户奖补按照厦门相关人才政策给予落户和补助;会展培训最高奖补30万元。此外,对参加厦门市会展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外营销推广活动的企业及机构给予定额补助。

与往年相比,新修订的政策推出多个首次政策。首次提出成长性奖励,鼓励品牌展览项目做大做强;首次提出对线上展览会的补助政策,推动“线上+线下”展览项目融合发展;首次推出会展主体培育奖励政策,发挥会展场馆招展引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会展场馆竞争力;首次提出建立产业会展项目评审机制,加强品牌展会活动培育与引进;首次将会展培训纳入扶持范围,助力培育专业人才;首次提出对境外营销推广活动的扶持,助力企业招展引会、开拓市场。

此外,新政策深化产业会展融合。突出产业导向,对符合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或与千亿产业链结合度较高的项目,在原有奖补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招引品牌展会,大幅提高引进展项目规模补助标准限额,争取更多国际性、国家级项目落地。吸引高端会议,积极支持国际性会议和影响力强、带动性大的高能级重大会议在厦门举办,提高会议奖补标准,发挥会议汇聚高端资源的优势,为相关产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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