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31日讯(记者 黄小英 通讯员 李小琴 赖丽晶 文/图 )古树被誉为“活化石”,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的珍贵遗产,蕴藏丰富的历史与人文资源。为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有效转移古树名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风险,近日,南靖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公司签订《南靖县古树名木保险协议》,为全县造册挂牌的76株一、二级古树名木上保险,保险期限一年(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人保财险南靖支公司提供累计145.2万元的风险保障。


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期内由于自然灾害、火灾、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带来保险古树名木的流失、掩埋、死亡、主干折断、翻蔸、倒伏、倾斜、断梢等无法正常生长情况,人保财险南靖支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其中古树按保护级别单株最高赔偿22000元。
此次为古树名木“上保险”在南靖县尚属首次,是南靖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机制创新发展的一次有益探索,将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