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中青办〔2022〕6号),经推荐评议会评审、团省委书记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个人和单位参评202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二、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四、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对公示人选(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团省委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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