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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莆田这三条路建设用地批复了!
2023-02-27 07:51 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涵江区新澄路、亿发路、雪津路

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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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新澄路、亿发路、雪津路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新澄路、亿发路、雪津路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3〕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2008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037平方米和涵江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880平方米及原武警8710部队(南林)等三地块部分储备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5952平方米,共计25869平方米划拨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新澄路、亿发路、雪津路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有关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1年内动工,2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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