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女主播交友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型犯罪,主犯及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相关产业不断壮大,直播火爆的同时,鱼龙混杂的直播内容成为滋养违法犯罪的温床。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实施诈骗,“女主播”在直播平台畅聊感情问题,与“粉丝”发展暧昧关系,骗取女友费、情感费等,诈骗行为低龄化、恶俗化,被害人数多、范围广、数额大,严重侵蚀了清朗的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乱象”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我国法律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直播行为一旦触及法律底线,司法部门将及时亮剑,严惩直播犯罪行为。网络直播经营者必须严格守法,自觉提升自身素养,增强法治意识,切勿为贪图一时利益骗取粉丝的打赏。直播观看者要增强甄别能力,加强防范意识,尤其是未成年人要自觉抵制不良直播,谨慎网络交友,切莫盲目追随“女主播”,防止不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直播实施的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