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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啦!南平失业保险待遇上调,下个月起实施
2022-12-10 10:05 闽北日报

记者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下月1日起,南平市调整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原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统一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税务局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3年1月1日起,南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即1162元/月—1448元/月)统一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1494元/月;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1629元/月)。

累计参保缴费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方法如下:>>

线上,下载“电子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或支付宝)内“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下,向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咨询电话:

市本级:0599-8870623;

延平区:0599-8625525;

建阳区:0599-5820120;

邵武市:0599-6338005;

武夷山:0599-5322820;

建瓯市:0599-3828151;

顺昌县:0599-7822017;

浦城县:0599-2876555;

光泽县:0599-7926173;

松溪县:0599-6083257;

政和县:0599-332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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