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2月6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苏圣彬 俞杰)下单网约车货运服务,却遭遇意外起火连车带货付之一炬,谁的责任?如何赔偿?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货拉拉”下单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据悉,该案为我省首例调解结案的“货拉拉”网约货运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5月19日上午,莆田一鞋业公司通过“货拉拉”APP预约小货车,运输一批价值数万元的鞋底,并支付运费244.5元。“货拉拉”派单给司机叶师傅,但在运输途中,货车因故起火,不仅叶师傅的货车烧毁了,还“殃及池鱼”连所载货物都化为灰烬。事故发生后,三方协商未果,向涵江法院提起诉讼。
“我只是一个司机,由平台统一派单运输,车辆着火确实是我疏忽,但车也烧没了,我也是受害者,家里已经穷得房子漏水都没钱修了,我愿意承担部分责任,可平台也应该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吧?”叶师傅说道。
“我们公司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并非货物承运人,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问题均应由司机自行承担,这是我们与司机的协议明确写明的,我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网约车平台的代理人张某辩称。
因当事人责任较难区分,经办法官在庭前多次联系三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调解未果。法官考虑到本案的客观事实及三方诉求,决定组织三方庭后电话沟通调解。
“鞋业公司出于信任目的通过网约车开展货运服务,平台作为第三方,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实应该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不过考虑现实因素而言,鞋业公司提出的赔偿数额确实对司机本人而言难以负担,而‘货拉拉’平台作为全国知名品牌,有义务承担大企业应尽的责任,为了维护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们就赔偿数额及责任分担问题进行再次协商。”经办法官语重心长说道。
最后,在经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下,在查清案件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前提下,最终达成原告公司减少部分赔偿款,叶师傅与货拉拉公司各支付一部分赔偿款的调解协议。